監察委「一號大案」 西南林大校長潛逃19天被抓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6月01日訊】被雲南監察委定性為「第一號大案」的西南林業大學校長蔣兆崗「潛逃」案告破,中紀委5月30日消息稱,通緝令下發之後,蔣兆崗「潛逃」19天即被抓獲。

據中紀委消息,5月30日,潛逃人員蔣兆崗被抓獲。在此之前的5月11日,雲南省公安廳發布A級通緝令,稱中共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蔣兆崗潛逃被通緝。

通緝令公布了蔣兆崗的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號碼。同時還宣布,對發現線索、舉報查實的個人或單位,獎勵人民幣5萬元;對抓捕歸案的個人或單位,獎勵人民幣10萬元。

資料顯示,蔣兆崗,1964年9月生,雲南玉溪元江縣人。歷任中共雲南財貿學院團委副書記、書記,雲南財貿學院教學服務中心經理、總務處處長、後勤產業集團總經理,雲南財貿學院副院長,雲南財經大學副校長等職。

2008年10月,蔣兆崗任中共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2011年2月任中共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2016年2月,任中共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

不過,雲南省公安廳發布的A級通緝令中,沒有說明蔣兆崗所犯何罪,也沒有說明為何要把蔣案定性為「第一號大案」。但有陸媒記者詢問雲南省公安廳新聞處得知通緝令是應雲南省監察委要求發布的。報導認為,蔣兆崗被通緝,可能與雲南省農信社窩案有關。

4月25日,雲南省紅河州檢察院宣布,中共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萬仁禮(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紅河州檢察院依法向紅河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萬仁禮先後利用其擔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長、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業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萬仁禮歷任工商銀行雲南省分行行長助理,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長等職。而蔣兆崗於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至於蔣兆崗是否涉雲南省農信社窩案被抓捕目前尚不明確。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