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情報委員會決意出手 司法部長或因藐視國會入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07日訊】週日(5月6日),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努內斯(Devin Nunes)表示,鑒於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不遵從委員會的傳票,他將推動國會指控塞申斯藐視國會

努內斯告訴《福克斯與朋友們》(Fox &Friends)週日節目,情報委員會已發出傳票,要求司法部提供一些國會用於調查司法部濫用《外國情報監視法》(FISA)等問題的機密文件,但司法部漠視這項要求,不肯向國會提供文件。

努內斯表示,他本週將力推國會通過決議,指控司法部長藐視國會

下一步,情報委員會將會訴諸法庭,努力讓傳票的要求得以執行。

努內斯表示,他拒絕接受所謂提交機密情報有害國家安全的藉口。他指出,司法部已多次以此為藉口拒絕執行傳票要求,而國會由於得不到情報而無法及時繼續調查。

情報委員會傳票規定的截止日期是上週四,司法部在當日發給努內斯的信中說,司法部認為,提交這些文件可能會面臨「嚴重後果」,包括會使有些人失去生命、毀壞與珍貴的國際合作夥伴的關係、影響正在進行的犯罪調查、干擾情報活動等等。

國會近月來對司法部一再施壓。媒體曝光的很多事實證實,司法部和FBI在通俄門調查中存在舞弊現象,包括濫用情報法監聽川普團隊成員佩吉(Carter Page),明知黑川普檔案出自受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和希拉里選戰資助的前英國間諜之手、但仍以此為依據啟動通俄門調查等等。白宮對此也一再揭露與批評。

同時,司法部也被質疑在掩蓋其問題。近幾個月來,他們被迫提交的文件很多都是被嚴重刪改過的,而非原始文件。

美國的「藐視國會罪」,是指對那些向國會提供不實資訊或拒絕執行傳票要求的官員實施懲戒,甚至可以判刑。

美國實行三權分立,但賦予了國會調查權。1857年,美國國會正式立法,對藐視國會、拒絕答覆的人處以一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藐視國會的知名案例包括:

1969年,眾議院傳訊三K黨首領瓊斯(Robert Jones),但瓊斯未出席聽證會,因而被委員會提告並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1982年,美國環境保護署署長格薩奇(Anne Gorsuch)拒絕按要求交出超級基金醜聞(Superfund scandal)的相關文件,眾議院隨後將他移送法辦。雖然司法部拒絕起訴,但白宮最終讓步,同意交付相關文件。

2012年,眾議院全體院會表決認定,司法部長霍爾德拒絕交出國會要求的關於美墨邊界槍枝走私的「飛速計劃」(Fast and Furious)文件,此系藐視國會的行為。雖然此前幾天奧巴馬政府甚至動用了總統行政豁免權否決眾議院監察和政府改革委員會已做出的表決,但國會不予理會,最終使霍爾德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認定藐視國會的司法部長。

(記者李佳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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