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打工 夫妻分居兩國 如何報稅?

【新唐人2018年03月03日訊】有些美國移民選擇到國外工作,或是被迫與家人分居兩國,這時稅務問題該如何處理呢?來聽洛杉磯資深會計師林清吉的解析。

資深會計師林清吉表示,美國公民若長時間在國外工作,也必須報稅,但可能不用繳稅。

會計師林清吉:「你在11萬左右的薪資的話,你根本不用繳稅,因為稅法規定,只要你在海外一年330天,在稅務上,你可以在美國報稅的時候,減掉11萬左右以內的薪資所得。這樣一減掉,你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所得稅。」

此外,若不住在加州,當然也不用報加州稅。但在海外取得的工資,必須讓美國國稅局知道。

林清吉:「美國的報稅是屬人主義,也就是說你現在離開美國,賺了錢,你報了一次當地的稅,你再來美國報第二次稅。」

美國政府會根據你在國外支付的稅金多少,決定是否完全免除您的美國個人所得稅。

有鑒於不具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國家人,給美國公民親友送錢不用支付美國稅金,有些家庭會刻意選擇分兩階段移民美國。

林清吉:「讓太太帶小孩來拿綠卡,先生在海外賺錢。你可以免掉報海外帳戶跟資產的煩惱,你在國內台灣、香港你賺的錢你光明正大匯給太太,既然你是外國人(稅)當然就打不到你,收到的人的呢,也不用打稅。」

他建議有疑問時最好找專業人員諮詢,否則若誤觸美國稅法,除了罰款,還有可能得坐牢。

新唐人記者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