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揭醫院飯菜價高被拘:說好的肉呢?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21日訊】河北邯鄲一男子,在網上發帖稱一醫院食堂食物質次價高,日前被當地警方拘留。網民指責警方濫捕。

據涉縣官方題為《涉縣警方破獲兩起虛構事實、網路傳播、擾亂公共秩序案!》的新聞報導稱,日前,涉縣城關派出所接到報警,舉報有人在百度涉縣貼吧、搜狐網、微信群等網路傳播以《涉縣新醫院餐廳質差、價貴、量少,還是人民的醫院嗎?》為標題的帖子,「對醫院工作造成惡劣影響。」

據報導,警方於8月16日查明,信息發布者張某今年6月初曾在該醫院就診,後在網上發布對該醫院食堂飯菜質量的評論文章。涉縣警方遂以涉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將張某行政拘留。

事件曝光後,網民紛紛指責警方濫權。網友「我愛斯圖加特盾徽」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難道他犯了「挑食罪」?最腐敗的大清,也沒有這樣吧?

針對該事件,陸媒一篇《網民給醫院食堂提個意見就該拘留?》的評論文章說,「在沒有網際網路的時代,警方即便任性一點,局外人也許都不知道。有了網際網路,警方還將如此任性的執法當作成績沾沾自喜地通報,那等於授人以柄。」

文章寫道,涉縣這位張姓網民對醫院食堂的質量感覺當然是主觀的,他在網上的吐槽,並不一定就能獲得網民多少支持,即便有人支持,附和一下,也談不上「對醫院工作造成惡劣影響」。如果醫院真想肅清「惡劣影響」,很簡單,將飯菜價格份量上網,讓大家評評就是了。

文章表示,「涉縣公安局不是涉縣醫院的保衛科,你執法要對憲法負責,要對公民的權利負責,公民對醫院飯菜質量有意見,在網上說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警方不分青紅皂白,任意執法,隨意拘留吐槽的網民,侵犯的恰是需要警方保護的公民的憲法權利。」

附:張姓網民因言獲罪的帖子:

新醫院搬遷後,老百姓看病極為不便,路途遙遠,但條件好了遠就遠吧,新址周圍沒有小吃攤點,吃飯只能去餐廳,進去一看,富麗堂皇,再問價格,膽戰心驚,一碗麵要14元!

我暈,我是涉縣本土農民,不是來旅遊的好吧,忍痛掏錢買吧,10元一份米飯套餐,交錢買卡拿飯,打開再看,更暈,幾片北瓜,蒜薹蔥頭,土豆塊倒是不小,但是說好的肉呢?去哪了?不是兩葷一素嗎?米飯也少的可憐,口大點三口能幹光,去找賣飯的,人家說:大鍋炒的菜不均勻,這樣很正常,魚香肉絲裡不是有肉嗎?米飯不夠一塊錢再加一份。你們這樣忽悠我這個見過市面的農民好嗎,那也叫有肉,還沒星爺撿的那塊大。

醫院搬遷搬出新高度,醫療水平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倒是把涉縣老百姓的消費水平提高不少,原來住院一天7、8塊吃不了,現在20塊吃不飽,5毛的小米湯呢?1塊的大包子呢?4塊的滷麵呢?5塊錢一個人吃不了的餄洛面呢?6塊錢四個菜的米飯套餐呢?都搬沒了?那良心呢??????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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