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戲?非遺傳人二審未定 判決書已提前上網

【新唐人2017年07月1日訊】河北省趙縣南楊家莊村五道古火會、省級非遺傳承人楊風申,因製作民俗表演煙花被判刑4年半。楊上訴後二審結果還沒有接到,但是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已經出現了二審的裁定結果,令人匪夷所思。

6月28日,河北趙縣的79歲楊風申,是「五道古火會」的傳人。不料,因為製作民俗表演用的煙花,被當地法院判刑,感到冤枉的楊風申提出上訴。有媒體對此事進行了報導,不料第二天事件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

正在等待二審結果的時候,有大陸記者發現,對楊風申的二審裁定結果已經公布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結果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令人萬分疑惑的是,楊風申和他的辯護律師至今也沒收到法院的裁定書和法院通知。

審理楊風申案的審判長張寧稱,這份判決書是他們放上網的,但這並不是最終的裁決結果。有網友質疑法院的正常運作程序,「法律豈能兒戲!」

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對楊風申的裁定日期是今年的5月22日,網上的發布日期是6月14日。按照中共現行的法律程序,正常的情況是二審裁定結果一出來,立即送達當事人和辯護律師,然後法院再上傳到文書網。也就是說,只要上傳到文書網的裁決書,那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不過,令人疑惑的是,二審結果在半個月之前就已經上傳到了網路,這意味著楊風申要服刑。但是到目前為止,楊風申一直沒收到二審裁定書,仍在家中,他和家人根本不知道這個裁決。

面對記者的質疑,負責審理楊風申案的二審審判長張寧承認,二審裁定書已經上傳到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但是張寧表示「現已公布的裁定書還不是最終結果,屆時有可能有改動,也可能沒改動」。

張寧強調稱,當時的確考慮過要維持原判,所以才發布了裁定書,但後來覺得要「對此案更慎重一些」,需要從新考慮和斟酌,所以沒有把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他表示最終的裁定結果會在10天內公布。

據瞭解,發生類似烏龍情況的判決早有報導。2015年,石家莊裕華區法院在一份民事判決書中,石家莊中院以「基本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為由,撤銷了一審判決。當時有媒體報導稱,判決書中存在著明顯的瑕疵,合議庭組成人員中,陪審員完全不知情,屬於「被簽名」。

2014年9月,湖南長沙中院的公布在網上的一份判決書中,竟然有幾十處錯誤,「林權證」寫成了「林壬證」,「省林業廳」寫成了「省林庚廳」。三天後,長沙中院下架了裁判文書。

網友紛紛質疑傳承文化遺產為何被判刑,傳承文化遺產卻判4年半!這是什麼法律體系呀?」「老人就是吃這行飯的(非遺傳人),竟以犯罪論處,這是什麼法律?」「傳承文化是犯罪。保護非遺成罪人。我的國,給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留條後路吧!給老百姓留條活路吧!」

也有網友表示,「還在審理的案件,終審裁判文書卻上了網!刑事案件、涉及坐牢,就這麼輕飄飄上網了,你說當事人心慌不慌?」「判決如此隨意,要改就改,不改也行,簡直胡鬧。最無法無天的,原來就是法官和法律自己」,「不要再相信什麼『法律』!全是忽悠百姓!」「法官不是在審,而是在等,在等被告的錢,錢多不判或者少判,沒錢就維持原判。」

(記者李若愚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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