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落馬簽錯名字 包裡搜出外逃機票

【新唐人2017年06月01日訊】被指曾慶紅馬仔的前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在落馬三年後一審獲刑14年。港媒披露,宋林當年被「雙規」時強作鎮定,卻在簽字時寫錯自己名字,調查人員隨後在其包內搜出準備外逃的機票。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前中共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林的貪汙、受賄一案,6月1日上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被告宋林因貪汙罪、受賄罪被判刑為14年,並處罰金400萬元人民幣。

法院判決書稱:「宋林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貪汙、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香港華潤集團是中共最大的央企之一,作為華潤的黨委書記,宋林也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主要負責人。

宋林是江派大佬曾慶紅的心腹,與薄熙來等關係密切。宋林落馬後,中共官媒發表署名博客評論稱,宋林為了保命或供出「國家領導人」級別的背後「大老虎」。

宋林早於3年前已被中紀委帶走調查。

香港東網引述消息指,2014年4月16日下午,宋林在國資委組織的生活會將結束前,由中紀委副書記李玉賦當場宣佈對其實施「雙規」(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

宋當時還強作鎮定說:「我相信組織、相信法律,真金不怕火煉」,「沒大問題,就是生活太浪漫被人盯住」。但宋在被宣佈「雙規」書上簽名時,卻把自己的名字寫成「宋木」,經中紀委人員提醒才改正。


消息指,宋林被抓時正準備外逃。(網絡圖片)

中紀委人員隨後在宋的公文包搜出護照和兩張4月19日經香港飛往倫敦的頭等機票,而宋林的工作日程上並沒有安排去倫敦的公務,這顯示宋林在出事前已經部署外逃。

消息又指,中紀委對宋林的調查一直處於「明鬆暗緊」的狀態,宋林也一直在「耍兩手」。

他一方面故意混淆視線,於當年3月舉行的全國兩會上,向國務院提出駐外中資集團要「在陽光下做到4個透明」。

另一方面,他又先後和天津、上海、福建、廣東等地「第一把手」會晤,以洽談業務為名,摸中央的底,試探自己仕途的凶吉。

(記者雲濤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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