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大前放大招 習王力推官員財產申報

【新唐人2017年04月22日訊】近日,當局推出中共黨內申報財產的規定,外界認為,這標誌著中共進入十九大時間,習王落下了第一個棋子。由於江派高官無一不貪,此舉無疑封死了江家人馬仕途。此前王岐山力推公示財產,江派大佬一直極力抵抗。

新華社4月19日公佈,中共黨政兩大機構——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聯合發布《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簡稱《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簡稱《辦法》)。

該通知要求,中共官員必須上報8項「家事」和6項「家產」。家事包括婚姻、因私出國(境)證件和行為、移居國(境)外、從業、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情況;家產包括工資收入、勞務所得、房產、持有股票、基金和投資型保險、經商辦企業以及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等情況。

《規定》在2010年《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基礎上修訂,對申報對像做了調整,突出中共黨政官員及「關鍵少數」這個重點,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官員都要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辦法》則是首個出臺的對官員財產及個人事項申報查核結果的處理辦法。特別是該《辦法》強調了「凡提必核」,即提拔官員必須核實其申報的個人事項。

此外,《南方都市報》報導,《規定》對報告對像範圍作出進一步調整,新增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國(境)外的存款與投資情況。

海外媒體稱,當局現在終於決定先行「在黨內公開財產」,雖然與「官員財產向公眾公開」尚有距離,但也是政治改革具有像徵意義的一步。如果考慮到這兩項規定出臺的時間,很難不把它們與即將召開的中共十九大聯繫起來。

就在這兩項規定出臺的同時,中共黨媒高調報導習近平當選十九大貴州省黨代表,宣示了正式進入十九大時間。而黨內公示財產則可被視為習近平十九大佈局走出的第一步棋。

港媒:新晉中委必須公示財產

據香港《爭鳴》雜誌2017年2月號披露,中共中央政治局已通過有關提名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副書記等准候選人的4條規則,其中包括「准候選人必須公開公示財產」。

由於江澤民時期施行「腐敗治國」,江派嫡系官員無一不貪,此項舉措被認為是阻擊江系人馬上位的「殺手鐧」。

韓媒《朝鮮日報》去年3月引述媒體報導稱,在中共最高領導班子政治局大交替的十九大召開之前,其「組織交替」工作正由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為首進行。

大陸體制內學者辛子陵對《看中國》表示,習近平未來在用人上,一定會選擇志同道合的人。習近平費了多番周折,在組織系統上,一定要擺脫江派的干擾,阻止江派人物入局。

王岐山力推公示財產 江派大佬極力阻撓

2016年10月下旬,英國《路透社》引述來自於中共高層的消息說,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希望高級官員公佈他們的財產,但由於遭到一些人的強烈抵制而再被擱淺。原計劃在中共六中全會期間討論的相關方案可能被冷處理。

《動向》雜誌2016年9月號披露,8月28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生活會,對財產公示相關議題的爭議非常激烈,罕見長達8小時。王岐山立下軍令狀,以「六中全會前後最遲至2017年七中全會前」為最後期限,要求中共黨政國家機關、部門公職人員「無條件公示財產」。

此前,王岐山已約談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曾慶紅、李長春以及賀國強等江派大佬,直言稱如果這個「硬骨頭」啃不下,反腐工作將遭遇重大挫折甚至夭折,這是自己不敢承擔的「罪責」。

再之前,王岐山已經在一次中共黨內密會上點名警告曾慶紅、李長春及賈慶林等江派前常委,敦促其拿出「實際行動」來糾正過去的錯誤和過失。

香港《明報》2014年8月報導,江派4名新老常委曾慶紅、周永康、張德江和張高麗等,曾以公開個人財產會引發全國對中共的「大批判」、「社會上大混亂」為藉口,先後三次阻撓、威脅「財產申報」。

這些江派高官,均為江澤民提拔上位,大多帶病提拔,邊腐邊升,其家族財產堪稱「富可敵國」。

以曾慶紅為例,港媒《爭鳴》雜誌在2017年4月號中披露,曾慶紅、曾慶淮兄弟再次遭到中紀委約談,其家屬被指在國內、港澳、外國持有400億至450億元人民幣資產,其中在香港28億至30億元、澳門10億元。在澳洲、新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持有36億美元至40億美元。

(記者雲濤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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