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自行車的人」

作者冬葉

義大利有個電影叫做《偷自行車的人》,在中國稍年長的人大都看過,講的是二戰以後,義大利社會經濟蕭條,人們很難找到養家餬口的工作。主人翁瑞奇傾其家物買一輛自行車,因為他必須有車方可得到貼廣告的這份工作。

可是剛工作一天,自行車就被人偷走了,影片圍繞他和兒子四處找車的事,找車無果,最後他偷了別人的自行車被抓住,在被扭送去警察所途中,一個人說:你放了他吧,他也夠慘的。故事極簡單,卻震撼人心,被稱為新現實主義的經典之作。

不是做影評,在中國現在人們都在談論共產黨的邪惡,有朋友介紹一個訪民的遭遇,我立刻就想到義大利那個電影。只不過區別在於一個偷了被放了,另一個是沒偷屈打成招,被判15年,也可以說都是「偷自行車的人」。

這是在文革中,至今四十多年了,他一直在告,無果。2013年他利用旅遊團到臺灣,脫團跑到總統府,中共黨國的訪民求救時任中華民國的總統馬英九,馬總統真的接見了他。

此人叫張萬志,文革中,1971年從部隊復員,分配到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郵電局電報科做通訊員工作,後因市戶口普查借調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前進派出所工作。

1974年7月16日下班後,在飯店吃飯,酒喝多了,騎自己的自行車回家。在途中摔了跤,臉都磕破出血,走到木材廠院內,放下車解手。之後迷糊中將別人的車推走,自己的車扔那兒了。

到家後,其母看兒子喝酒了,又問你騎誰的車子,他仔細看方知騎錯了。他媽說趕緊給人家推回去,他回去送車子,,然後推自己車子剛要走,上來四五個人,把他當小偷抓了,把他送到佳木斯市民兵總指揮部。今天的年輕人可能不知「民兵總指揮部」是何物,文革中的民兵總指揮部無法無天也,張萬志的惡運開始了。

他解釋,人家不聽,就是打。無奈,承認了,又深挖,極度痛苦中「承認」他家的自行車都是他偷的。進而走入所謂司法,他說冤枉。一看翻供,更是酷刑,帶四十八斤的鐐銬,光著腳讓你在碎玻璃碴上面走。12月份把他衣服脫光,用整桶涼水往身上澆,用手槍子彈挾在五手指縫裡,再用力捏五手指。他一直喊冤,就給他戴死刑套繩子。

今天再回頭來看,很奇怪,他說:此案從沒有任何法院工作人員提過審,而法律文書卻齊全。張萬志手中有:佳木斯人民法院(76)刑字第78號刑事判決書;黑龍江省合江地區中級法院(79)刑上字第41號刑事判決書;另有「高法複查事實清楚,證據確定,請息訴「的批復。

張萬志服刑十五年出獄,一直拚命上訪,答覆是:申訴期已過,不予受理。偷自行車能判十五年,法院不審訊,不給上訴也下能判決。其實文革中這樣的冤案並不奇怪。


作者在2013年前往台灣。(作者提供)

在中共黨國上訪無望,他才跑到臺灣,跪拜馬總統。張萬志開始講,我們不太相信,他拿出照片,講了整個過程。張萬志脫離旅遊團,在垃圾箱處找到紙板,借用別人一支筆,寫上:我要見馬總統。早晨上班時,他在總統府門前舉牌。警衛人員將他帶入辦公室,訊問了情況後說「你等一下」.令他驚奇,馬英九不一會從樓上下來了。張萬志跪下,馬總統說,「起來,起來」,然後聽其訴說。

後來,總統辦工室工作人員說:我們給你路費你自己回去吧,要不得遣返。什麼叫遣返?戴上鐐銬押送,交給中共警方。臺灣人好有人性,而義大利電影《偷自行車的人》中的那個好人給瑞奇說情,「放了他吧,他也夠慘的」,他也好有人性。中共最沒人性,都知道是冤案,卻不願觸碰,因此毀了張萬志的一生。

張萬志說:共產黨害死人了。他認識到,共產黨不倒,人民沒好。在臺灣的時候,他拒絕了臺灣的好心,要求遣返,藉以曝光事件,他說他已患了癌症,希望在還活著的時候看到冤案昭雪。

(2017年3月採訪)

(責任編輯:明軒)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