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法制大隊警察胡振宇目無法紀

【新唐人2017年02月23日訊】上午我(陳進學律師)到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在長沙市公安局院內)要求會見江天勇,門衛要求我聯繫辦案人,我聯繫胡振宇(電話:0731-82587757,警號:013613),其在電話中稱,上次已不允許律師會見,不要整天來申請會見,肯定是不允許律師會見。

再三交涉,反正就是不讓我進大門口,最後他讓我將會見申請留在門衛處。我去長沙市公安局信訪接待室投訴胡振宇,下午再去長沙市檢察院投訴控告。

2016年12月29日,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不許可律師會見,至今已近2月,律師再次要求會見,難道不是法定權利?律師連辦案單位大門都進入不了,說好的依法治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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