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33死 賞櫻巴士司機忽快忽慢開數小時

【新唐人2017年02月21日訊】台灣釀成33名乘客死亡的蝶戀花旅行社賞櫻旅遊團車禍調查再出新結果,行車記錄儀顯示,司機康育薰在案發時,已經連開巴士超過11個小時,涉嫌疲勞駕駛,且在當晚數小時,車速忽快忽慢,非常不穩。

2月13日晚,台灣蝶戀花旅行社組織的賞櫻旅遊團乘坐的旅遊大巴,在國道5號發生車禍,導致33人不幸遇難的消息,至今仍讓台灣社會悲愴。最新調查結果顯示,司機康育薰當天的駕車時間非常長。

台灣媒體2月20日紛紛報導蝶戀花旅行社出事司機康育薰,在2月13日當天的工作時間。根據行車記錄儀,康育薰從早上8點就發動這輛旅遊大巴,開始了繁忙的工作。

大約9點,康育薰駕駛的旅遊巴士接上賞櫻團成員,沿途行駛不停,到下午1點半才停下來。但這時,巴士沒有熄火,仍有慢速行駛狀況,直到2點才完全熄火停車,這是康育薰的駕車時間累積6個小時。

休息大約2個半小時後,康育薰再度以時速60公里(約37.28英里)的速度上路,直到傍晚6點,巴士熄火,康育薰停車短暫休息。

很快,巴士繼續上路,康育薰開始的車速比較平穩,但從7點開始,車速開始忽快忽慢,非常不平穩。這種狀況大約持續了45分鐘,直到巴士再度停車休息10分鐘。

之後的行駛,巴士的速度仍然不夠平穩,在晚上9點半前後,巴士在一處限速40公里(約24.85英里)的轉彎處,以60公里(約37.28英里)的速度衝過去,導致車禍。到此時,康育薰當天累積的駕車時間已經達到11個小時。

按照台灣《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每4小時需要休息30分鐘。對司機來說,因為受行駛路線長短、交通擠塞等狀況影響,無法即時中斷工作,但僱主首先需要調配勞工的休息時間,同時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最低基準。


蝶戀花旅遊團釀33死車禍,賞櫻巴士司機被曝光當天駕車超11小時,最後數小時駕車速度忽快忽慢。圖為車禍現場。(SAM YEH/AFP/Getty Images)


蝶戀花旅遊團釀33死車禍,賞櫻巴士司機被曝光當天駕車超11小時,最後數小時駕車速度忽快忽慢。圖為車禍現場。(SAM YEH/AFP/Getty Images)


蝶戀花旅遊團釀33死車禍,賞櫻巴士司機被曝光當天駕車超11小時,最後數小時駕車速度忽快忽慢。圖為車禍現場。(SAM YEH/AFP/Getty Images)

(責任編輯: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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