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副委書記呂錫文被判13年

【新唐人2017年02月20日訊】週一,吉林市中級法院宣判,中共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判決稱,2001到2015年,呂錫文在擔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副書記,北京市西城區區長,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書記,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878萬6602元。

2015年11月,呂錫文被調查;2016年1月,被立案審查。

據報導,呂錫文被審查後,檢舉北京市前市委書記劉淇在土地開發中斂財140多億。

呂錫文長期負責北京的組織工作,很多官員都是她提拔的。據報,從2015年到2016年10月,北京已處分近四千官員。

另據海外媒體報導,呂錫文追隨江澤民、劉淇,迫害北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而其落馬也是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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