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年關之前大案推進的反思

年關將至,從奚曉明黃興國,再到蘇榮、徐翔、吳天君,可見多個大案要案的司法進度被加速。

首先,重判重罰不代表有真相,但後者卻是外界更為關心的。

例如徐翔案,媒體聚焦百億罰金,創個人經濟犯罪罰金的新記錄。別忘了,徐翔多年來利用內幕交易炒股,累積身價至少400億。去年股災期間,操縱股價,在萬億市值蒸發的另一邊,是無數股民血本無歸。徐翔案的背後,不僅是資本市場監管與被監管上下串通的問題,還是A股上市公司能夠淪為一部分人圈錢、洗錢的工具,在類如徐翔的操盤手背後,不僅是有而且是直通廟堂的那種權貴,他們才是徐翔們「操縱股價、非法獲利」的受益人,也是最該曝光的人。

其次,在國內媒體報導上,對於動輒上億貪款的官員,總是把其腐敗跟奸商、親人聯繫在一起,這造成一種印象,彷彿某種程度上貪官也是「受害人」。

例如被判無期的蘇榮,媒體報導普遍放大他的妻子貪財成性。其實蘇妻在江西官場充當代理人之前,蘇榮早在甘肅,特別是擔任中共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期間,就收賄成癮,這些陸媒鮮有報導,但從未檢討過,即便是所謂相對「開放、敢言」的財新網。

另以奚曉明案為例,檢控奚曉明收賄,至少從1996年起開始。那麼生於1984年、時年僅12歲的奚子,如何能夠把父親奚曉明給害了?然而在財新網一篇題為「最高法原副院長奚曉明以案謀私超1億受賄多由其子經手」報導中,卻引述知情人稱,「奚曉明是被兒子給害了」。

財新網雖然大膽揭弊,有時也「抨擊體制」,但稍不留心,一樣曝其深受體制的影響。例如在「珠江新城崛起背後的黑金交易」一文中,記者還是免不了的把民眾捍衛「正當權益」,寫成「村民阻撓」。

再者,十八大後落馬官員多有一個共同的大背景,卻始終被掩蓋,以至落馬原因本末倒置。

例如23日被雙開的河南省政法委書記吳天君,媒體強調其綽號「一指沒」,彷彿他的主要問題就只是強拆。吳天君是繼廣東朱明國、遼寧蘇宏章、河北張越等人之後,又一落馬的省級政法委書記,是周永康的嫡系,也是參與迫害法輪功而竄升的代表人物之一。僅在鄭州一地,吳天君至少揹負十多條人命,包括時年38歲的楊中耿。而在吳天君去年11落馬前的4月,楊中耿的弟弟楊中省也被市610迫害致死,楊氏一家兩兄弟雙雙遭害。追根究底,吳天君不是賣力迫害,他不會有「一指沒」的權力。

黃興國也是,媒體熱議他創下兩大貪官記錄,即通報中列舉問題高達15項,其中首次出現的違紀表述又多達5項。人們不禁要問,在習王「零容忍」如此的高壓反腐下,黃興國何以能在天津繼續做威做福,還搞出了個大爆炸?在天津濱海新區監獄,非法關押著法輪功學員,其中如滑連有,因為向最高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2016年4月被劫持入獄,目前有命危之虞。

據統計,十八大後落馬的各領域各層級的腐敗官員,基本都與迫害法輪功有關,換言之,他們仕途竄升跳板基本來自於參與迫害,同時,這還是他們至今不收手的最大籌碼。

海外媒體2011年曾報導《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其中一件就是鎮壓法輪功。作者揭示,江澤民在2010年起至少兩次對身邊的人談到。2010年時空背景,是江澤民在全球範圍被告,要求嚴懲其反人類罪。所以江的「後悔」不是真的,只是一種「哀兵」政策。

去年9月,中共中辦也曾發放一機密文件,稱要給予法輪功學員「解脫」。不論過去還是現在,不論江澤民還是中共出於什麼目的放出這些資訊,但值得人去反省與深思,難道還要繼續這個被江「自認蠢事」的迫害,繼續中共這個「民痛仇快」的體制?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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