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警長李貝卡案 法官同意二月重審

【新唐人2017年01月20日訊】洛縣警局前警長、華人女婿李貝卡(Lee Baca)一案,自2016年12月宣布審判無效以來,外界一直在猜測檢方有何打算。近日(1月10日)聯邦檢察官已宣布對該案尋求重審

新的庭審計劃從2月21日開始,而且法官已經同意檢方提出的申請。重審中併入對李貝卡的第三項控罪,同時審理其阻撓調查、妨礙司法公正及對聯邦調查人員撒謊等三項控罪。檢方聲明還說,新庭審中將縮減現有的證人,加入其他目擊證人。

現年74歲的李貝卡在警界服務49年,曾掌管全美最大的洛縣警局15年。他於2011捲入洛縣監獄腐敗案而遭檢方指控。三項罪名若成立,李貝卡最高可獲20年刑期。

上個月,法庭就其三項控罪中的前兩項進行了聽證,但12名陪審員未能達成一致裁定,其中11人認為李貝卡無罪,最終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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