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元:「死亡稅率」受關注 納稅人權利被熱議

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決定在美國投資10億美元建設玻璃生產基地,關於民營企業「死亡稅率」的話題被廣泛討論。有學者明確指出,民營企業的稅負與其所獲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存在明顯的不等價現象。

也就是說,在中國大陸,納稅人只有繳稅的義務,很難看到與之對等的權利。

是不是只有辦企業、做生意的人是納稅人?當然不是。事實上,只要你消費了,就可以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是納稅人,比如從工資中納了個人所得稅,從儲蓄存款中納了儲蓄利息稅,從買房中納了房產交易稅……

中國人的稅負有多重?

如果你的稅前月薪10,000元,除去四金和個稅,實際拿到手7,052元。公司為了給你支付10,000元錢的稅前薪水,公司要支出14,150元,基本上是你到手薪水的2倍。如果你買了總價100萬的新房,有50∼70萬會通過各種管道流入政府的腰包。你平時的任何消費都要交近15%的稅,這就是中國的稅負!《福布斯》雜誌2009年推出「稅負痛苦指數」,中國內地位居全球第二的排名。

中國人一年要為稅工作161天,其中,11天是為個稅工作,150天是為增值稅、消費稅等這些以間接稅為主的稅種工作。即從1月1日到6月10日是為稅工作,6月11日到12月31日才是為自己工作。我們每年的財政收入的37%∼38%是用來養活政府的,政府公佈的資料是20%多。但實際算上預算外是不會低於37%∼38%的。我們每年的GDP至少有三分之一被政府拿走了。另一方面,高稅負並沒有讓民眾享受到相應的社會福利:大眾讀不起書、看不起病、養不起老依然是普遍現象。

外國電影上常有這樣的鏡頭,一個公民可以底氣十足地指責某警員工作不認真:我是納稅人,你的薪水是我們支付的,我有權監督你的行為!在民主國家生活過的人都知道,這絕不是藝術誇張,而是生活常態。

為何中國公民還沒有這種意識?

一個是毛澤東時代「黨與政府養活了我們」的謬見在極少數人的頭腦中還有影響。

還有跟學校教育有關。我們看看中國高中一年級政治教科書下冊的第五課──「財政稅收和納稅人」,通篇看下來,教科書的教學重點是培養學生的納稅意識,讓學生明白國家憑藉政治權力依法徵稅是天經地義之舉,逃稅、抗稅都應受法律制裁。至於納稅人的權利,比如納稅人有權要求政府財政收支透明化,政府應對納稅人履行何種責任,政府浪費納稅人的稅收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教科書並無涉及。中學政治教科書有關「納稅人」應有的社會、政治意涵被全部略去,隻保留了「向政府上交稅收」這一條。這樣一來,今天中國納稅人與中國幾千年封建王朝治下農夫並無不同,都只是義務主體,而不是權利主體,其存在價值都是向皇帝(或政府)提供稅收。這種消解了公民權利的稅收,本質上是一種明目張膽的搶劫。

封建王朝治下若遇上明君,子民還能共享明君的福德,而一個隻講公民義務不講公民權利的統治者,那必然只會奴役百姓,讓百姓處於恐懼之中。

納稅人有什麼權利?

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結社自由等權利。

有要求公務人員公車消費、吃喝、出國考察費等使用納稅人稅款財政收支透明化的權利。

有要求公務人員公示個人財產的權利。

有監督、舉報、控告各級公務人員的權利。

我們都不應該忘記一件你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那個表面上看來威嚴、強大的國家,那些政府機關大樓坐著的每一個或嚴肅或冷淡或高高在上的官員,從根本上說,是你用你的辛勤勞作和血汗換取的財富支撐著的、養活著的。我們應該在自己的腦子裡深深地刻印下這樣的觀念,並且要把這種稅收觀念或者說文化告訴每一位中國人:只有人民才是稅收的最終受益者;只有人民授權才是國家徵稅唯一的合法性源泉;請別忘了,你是「納稅人」!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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