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網絡安全」法紛爭 科技巨頭聯手反擊

【新唐人2016年12月2日訊】中共一個技術委員會公佈了微軟、英特爾等美國科技公司對中共新的網絡安全法的反對意見,讓人罕見地看到美國科技公司跟中共當局之間的幕後交鋒。

《華爾街日報》報道說,中共正採取行動要求軟體公司、網絡設備製造商和其它科技供應商公開它們的專有源代碼——運行軟件的核心知識產權,以證明它們的產品不會被黑客入侵。

科技公司不願意提供它們的源代碼,說這將令它們的代碼更容易落入競爭對手或居心不良者的手上,而且也不能杜絕黑客入侵。微軟、英特爾和IBM都加入了反對的行列。

微軟表示,「共享源代碼本身無法證明軟體是安全和可控的,它僅僅證明有一個源代碼。」

英特爾表示,「強迫晶片製造商公開它們產品細節的規定,將傷害科技創新和降低產品的安全水平。」

中共國家網絡安全標準制定者(技術委員會260),在發佈網絡安全法的技術參數的同時,公佈了美國科技公司的這些評論。網絡安全法在11月7日通過,將在2017年6月實行。

該委員會正在制定操作系統、微處理器、辦公軟體和其他產品遵守新法律的標準。

微軟、英特爾和IBM是對中共網絡安全法做出反應的幾家最大的美國公司。這三家公司在中國都有多個跟本地企業合作的合資公司,通常不願意公開挑戰中共政策。儘管如此,它們的評論罕見地讓人看到,它們跟中共當局之間的紛爭

此外,科技公司在被迫披露信息的詳細程度上也嚴防死守。

微軟告訴中共,它相信允許視察人員在北京「透明度中心」看到代碼已經足夠,不必「分享源代碼」。技術委員會260的人員不同意,稱微軟的意見「不被接受」,維持原有條款。

IBM提出,應該區分商業用途和政府應用的計算服務。IBM寫道:「純粹用於商業雲計算目的的計算機房間應該不一定要位於中國境內。」

技術委員會260人員在書面回覆中說,許多領域觸及社會穩定和公共利益,「它不純粹是商業問題」。

美國商會大中國區總監雷米・沃特曼告訴《華爾街日報》,西方公司「對知識產權披露的要求深深擔憂」。

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的詹姆斯・龔告訴《華爾街日報》,儘管有種種反對意見,但是美國科技公司不太可能因為網絡安全要求而離開中國,因為中國的龐大市場很重要。

西方公司擔憂新法律將偏袒中國國內公司,中共網信辦發言人稱這是「誤解和偏見」。但是在科技委員會260的討論當中,某些政府官員表示,應該制定有利於國內公司的標準。

中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總工程師郭啟全提出建議說:「大趨勢是轉向國內生產。」該委員會將這條建議標記為「批准」。

──轉自《大紀元》,有刪節。

責任編輯: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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