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黨惡殺身 退黨唯恐不及

【新唐人2016年11月30日訊】現在的法律往往嚴懲主犯,從犯則從輕發落。甚至有人說不知者無罪。而天理不是這樣,更不會隨著人間的法律而改變。越早的法律月接近天道。《崑山共知》裡有個小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崑山甫里鎮的馬繼,憑藉自己的拳棒功夫,結拜兄弟,組成團伙,每天喝酒鬧事。鄰近有一個商人,家裡本來比較寬裕,兩個兒子交友不慎,誤入團伙。

有一天,馬看見客人鐘聰,在鎮上收了很多錢,就計劃搶劫,邀集同夥一同進行,商人的兩個兒子不知道是乾什麼,也去了。

乘船過了蓮花墩,追上了客船,幾個人從後面把船鉤住,搶劫錢財。鐘聰上岸大喊抓賊,靠岸的鄉民,從四面八方跑過來,追趕搶劫犯。這個時候正碰上捕盜船到,齊心協力,把這一團伙全部抓住,沒有一人漏網。

馬繼等人先後死於獄中,只存下陳貴、顧祖、朱二,在康熙十一年七月取斬於半山橋上。商人的兩個兒子,雖然不知道是去搶劫,但加入了團伙,有口難辯,也被取斬,丟了性命。

《安士全書》接著說,有這麼個人,接受了別人送的衣服,不知道這衣服是盜來的,後來因為被丟衣的人抓住報告給官府,竟然死在獄中。如此看來,遇見惡人,怎麼能不提高警惕呢!

就像今天在中國大陸,一些人在中共的驅使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甚至活摘器官獲利。他們說,我們不是主動去幹的,我們不得不服從領導。但是那令人髮指罪惡能跟你無關嗎?你在幹的過程中你的人的良知在那裡?算賬的時候能沒有你的事嗎?所有加入中共及相關組織的人不都在危險中嗎?黨惡殺身,這是一個多麼簡單的道理,退出中共唯恐不及呀!

責任編輯: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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