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國智:習近平親解準則 披露6大政治搏殺重點

中共六中全會確立習近平的核心地位後,習近平在11月2日再親自說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簡稱:《條例》)如何起草出臺的情況。該說明透露出6大政治搏殺重點。

習近平的說明主要分為四部分:文件稿起草的原因;起草的過程;起草的原則和基本框架;特別需要說明的兩個問題。

第一個搏殺重點:與打擊江派時間點高度吻合。

說明一開始就透露,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決定制定《準則》和修訂《條例》,至3月1日,文件起草工作就正式啟動。

這個時間點,是在習近平實施軍隊改革一兩個月後,中共政治局才決定要制定規則,並且很快就啟動起草工作。

這段時間,1月中下旬到2月初,16省省委書記喊出「習核心」。此時,密集傳出江澤民父子被軟禁、限制行動的消息。最為離奇的是,2月29日清晨,豎立在福建廈門集美大橋的江澤民題字的石牌突然斷裂成兩半。

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修訂版否定了1999年6月11日江澤民時期制定的免責規定。

第二個搏殺重點:居高臨下不把劉雲山放眼裡。

習近平說:「我在給劉雲山、王岐山同志的批示中指出……」,這裡是用「批示」而不是「指示」,地位身份跟之前的「集體領導」時期用詞完全不同,「批示」是上級對下級的命令。突出了習近平的核心地位比其他政治局常委的地位高,是上下級關係。

再有,制定《準則》和修訂《條例》由習近平親自擔任組長,負責黨建的劉雲山、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任副組長,並由他們負責執行。

不過,接下來具體制定時,是「根據中央紀委五次、六次全會關於健全黨內監督制度的要求,中央紀委機關先後召開7次專題會議,研究黨內監督條例修訂工作。」

也就是說,實際操刀者是王岐山領導的中紀委,而劉雲山只是圖有虛名。

第三個搏殺重點:要解決「政變問題」。

習近平在說明中表示,中央政治局決定用一次中央全會專題研究從制定《準則》和修訂《條例》,主要考慮三個方面。

其中第三個方面是要「解決黨內存在突出矛盾和問題的需要」,而「矛盾和問題」最突出的是「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並指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畫等江派官員的案件,「不僅暴露出他們在經濟上存在嚴重問題,而且暴露出他們在政治上也存在嚴重問題」。

這說白了就是「政變」問題。

第四個搏殺重點:打擊江派有效,但還未徹底。

習近平暗示江派官員的政變問題後,接著說「雖然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很多得到了有效解決,但一些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一些問題還可能再冒出來」。

所以要「不斷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作風上、制度上防範和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完善規範、健全制度,紮緊制度的籠子,既使已經發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決,又有效防範新的矛盾和問題滋生蔓延、有效防範已經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反彈復發。」

這裡可以解讀為,習近平上臺大力反腐有效打擊了江派勢力,但還未清洗完,還要將之前打擊的經驗和方法制度化,使之更加「名正言順」。

第五個搏殺重點:重點監督196名中共高官。

習近平在說明的最後,重點說明兩個問題,其中之一就是「以高級幹部為重點」。

習近平表示,從嚴治黨的對像「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他在三段相關段落中都重複提到「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組成人員」。

中共「十八大」時,選出的中央委員有205名,包括25名政治委員及其中的7名政治局常委。習近平在這4年的反腐中,打下了10名中央委員,另有1名中央委員病亡。這次六中全會增補了2名中央委員。也就是說,《準則》和《條例》重點監督的「高級幹部」,一共有196人。

這顯示,習近平要徹底打破中共過往「刑不上大夫」的潛規則,為接下來徹底清洗江澤民、曾慶紅及江派常委制定黨內依據。

第六個搏殺重點:中央層面有專門要求,「連消帶打」制約江派。

習近平在說明中說,條例稿也對中央層面提出了專門要求。比如,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互相監督和舉報其他成員。中央政治局委員要如實報告個人重要事項,有意見必須以真實姓名向政治局和中紀委常委反映。

習近平這一招連消帶打(防守的同時,又攻擊),對江派高官起到有力的制約,既能防止江派高官私下對「習核心」進行「妄議中央」,又能用《條例》逼江派官員交待家族的貪腐情況。

今年1月12日,習近平在中紀委第六次全會說「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那六中全會確立「習核心」,則是對「壓倒性態勢」的進一步印證。習近平走到這一步,完全是在習江斗中一步步樹立起來的權威,未來清算江派的過程中還將會有另一番的搏殺。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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