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克林華婦虐兒致殘 被判入獄20年

【新唐人2016年11月02日訊】布魯克林華婦「翁雅雲」2014年將兩歲兒子打成重傷,被控多項重罪。案件經過兩年多的審理,今天量刑。請看詳細報導。

今年30歲的翁雅雲(Yayun Weng,音譯)被控包括一級和二級攻擊等重罪,11月1號,法官判翁雅雲入獄20年,5年監外看管。

2014年2月,當時懷孕8個月的翁雅雲帶著兩歲兒子到布魯克林瑪摩利醫院就診,聲稱兒子自己從床上摔下受傷,然而,醫生發現孩子渾身佈滿新舊傷痕,不像摔傷所致,立即報警。

在兩年多的庭審期間,翁雅雲不允保釋,在羈押的監獄生下第二胎,嬰兒隨即被兒童局帶走。受傷的大兒子目前,自頸部以下癱瘓,大腦受到永久性傷害,病情還在惡化。據庭審記錄,翁雅雲曾用藤條抽打,牙咬和掐捏當時僅兩歲的兒子,至其重傷。在庭上,翁對自己所為,供認不諱。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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