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鬥公開?傳劉雲山下令封殺財新網轉載資格

【新唐人2016年10月12日訊】日前,海外消息稱,有中共宣傳監管機構向大陸各大網站下發通知,聲稱財新網多次刊發的報導存在「導向問題」,暫停其可供網站轉載新聞的資格兩個月。隨後有海外中文網站爆料稱,是分管中共文宣系統的政治局常委劉雲山下令暫停了財新網的轉載資格。有分析認為,財新網遭整治的真實原因,可能與財新傳媒揭開「中國首善」陳光標的偽慈善面具的報導有關,疑為劉云山採取的報復行動。

據法廣報導,10月11日,中國大陸各大網站接到一份通知,要求暫停轉載財新網的原創報導。該通知稱:財新網今年以來多次刊發「導向存在問題的報導」,經轉載後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經研究決定,從10月11日起暫停財新網「可供網站轉載新聞的新聞單位名單」資格兩個月,在此期間,其他網站不得轉載財新網的稿件。

報導表示,有熟悉財新網的人士透露說,這次被暫停轉載資格事件,可能是財新網近期報導了中國律師的「抗爭性事件」引起的。

財新網近日刊發了《168名律師建議國務院撤銷律所管理新規》和《重慶律協聽取律師撤銷律所管理新規意見》的報導,介紹了來自北京、上海、廣東、天津、重慶等地168位律師於今年10月8日聯合向國務院郵寄建議書,要求其撤銷司法部新修訂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事件。

這168位律師在建議書中提出,上述規定涉嫌將本屬於公安機關行使的職權劃到司法行政機關的名下,突破了《律師法》規定的處罰範圍,違反《立法法》規定。

報導並引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觀點稱,「司法行政機關和律所沒有必要在國家法律之外額外管制律師的言行,也確實無權力管。對律師訴訟之外的思想、言論進行規範,歸根結底要看其是否違反既有法律,如果這些言論是合法的,那麼就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護。」

上述兩篇報導目前都已被刪除。有分析認為,財新網的上述報導可能觸動了中共文宣監管機構的敏感神經,導致財新網遭監管機構處罰。

同一天,海外博聞社爆料稱,有來自中宣部消息說,是劉雲山下令暫停了財新網原創被轉載資格。

報導引述評論人士表示,劉雲山如此大膽封殺受到王岐山支持的《財新網》,說明劉雲山準備背靠他的老後臺江澤民,與習近平、王岐山展開「決戰」。劉此舉意欲證明自己的存在,同時向江的餘部顯示「我們不會束手交槍」。

海外獨立時政觀察人士鄭經緯分析認為,財新網發表關於律師對抗行動的報導觸動的應該是中共政法系;但財新網遭中共宣傳監管機構處罰的更深層原因,可能與該傳媒起底陳光標有關。

他表示,當年是中宣部掌控下的中共官方媒體有計劃地包裝、吹捧、打造了「首善陳光標」,如今他們大力塑造起來的「首善」被揭發原來是「首騙」,中宣部相當於被財新網打了一耳光,尷尬之餘難免惱羞成怒。此外,財新網起底陳光標的報導中,直接觸及到陳光標與央視副台長李東生的利益交換,凸顯陳光標與文宣系有諸多難以說清的糾葛,這些信息一旦被媒體深挖,劉云山將面臨如同張德江那樣的全方位打擊。

鄭經緯認為,劉雲山敢於對財新網動手,說明他對抗習王的立場已經趨於公開化。這起事件可以說是六中全會召開前,習派和江派兩股勢力激烈博弈的一個直觀表現。

今年9月20日,財新網刊發《特稿|陳光標:「首善」還是「首騙」?》,披露了陳光標涉嫌詐捐偽慈善的黑幕一角,全面起底了陳光標在生意和慈善事業中的諸多不法行爲,並曝光了陳光標與令計劃、李東生等已落馬高官的密切關係,以及其「首善」稱號由令計劃一手打造的內幕。

次日,陳光標以侵害名譽權、榮譽權爲由將財新傳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劉雲山掌控的官媒新華網當天就率先發佈了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已立案的消息,被指為陳光標站台的意味濃厚。

同一天,財新網推出了視頻「幕後」節目《陳光標「首善」真相》,通過對特稿記者的訪談,向外界揭示了財新記者經過大量的查證而切實掌握陳光標撒謊作假證據的一些內情,作為對陳光標起訴的不實指控的回擊。

財新傳媒一直被外界視為中紀委打虎的「風向標」,曾曝光了不少江派貪官的貪腐內幕和濫權醜聞。該傳媒的總編胡舒立,早年曾因刊發揭露曾慶紅的之子曾偉侵吞山東魯能內幕的報導,而與江派結下「樑子」;近年來,胡更因曝光神祕商人郭文貴勾結國安副部長馬建等江系高官搶奪巨額財富的內幕而成為江派的眼中釘。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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