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經營多機構管理太複雜 消費局長:需要完善

【新唐人2016年09月16日訊】小商家占道經營的問題由來已久、難以解決,在紐約華人集中的三大社區也很突出,究竟應該哪個市府部門對此負責,消費者事務局長也認為這個問題很複雜,需要尋求更好的解決辦法。

布魯克林八大道的路邊攤,在今年夏天,很多被罰款甚至被沒收了貨物;在中國新年期間,華埠一水果攤的新鮮水果被扔進垃圾車,也一度成為熱點話題;法拉盛在上半年也對非法路邊攤進行取締,不過究竟誰該對路邊攤負全責,消費者事務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局長也覺得這個問題不好回答。

消費者事務局局長Lorelei Salas:「不同的部門負責不同內容,我知道這讓人很困惑。雖然我們審批執照,但對於違規的商家我們沒有執法的權力,是警察局和交通局去決定是否占道經營合規,這很複雜,我得承認,我們目前還沒有好的解決方案。」

對於路邊攤的執照類型,也不僅僅是大家通常提到的人行道攤位執照(Stoop Line Stand License)。

消費者事務局局長Lorelei Salas:「如果是自己有店鋪並在店鋪外的路邊出售蔬菜水果,很可能是我們來負責發執照;如果是說在店鋪門外賣食物,則是衛生局發執照。確實攤位相關法律不容易弄清楚,有點複雜。」

有些商家把自己門前的位置轉租給他人經營,是否合法呢?

消費者事務局局長Lorelei Salas:「你無權那麼做,我是說,至少對於消費者事務局發放的執照,是讓你在外面賣東西,你不能把它租給其他生意,這是批給你經營的。」

不過如何能夠把不同的執照發放部門及對應執法部門進行優化整合,恐怕不是消費者事務局一家能解決的問題。

新唐人記者李蘭、Oliver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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