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闊天空: 華裔加人·人頭稅

【新唐人2016年07月28日訊】 華人移居加國,飽歷艱辛,經歷個半世紀,才得到政府平等待遇。根據加拿大文獻紀錄,第一批在鴉片戰爭後移入卑詩省的廣東省台山縣人,是為了逃避晚清貧窮和動盪不安的社會狀況。這批廣東人大多數是在1858年從香港乘船進入加拿大西岸的。恰巧當時卑詩省菲沙河谷出現了淘金潮,也吸引了些中國人和三藩巿華人奔赴。




在人屋簷下,怎不把頭低;加上社會地位低微,言語不通,華人惟有逆來順受,默默耕耘,從事於加人鄙棄,例如洗衣與三文魚加工等工作。直到二次大戰結朿,因為華人在加拿大參戰期間作出重大貢獻,比如中華會館要求全體會員購買加國債券,還有華人加入軍隊,為國效命;加上反華條例,違反聯合國憲章,加拿大政府乃於1947年廢除排華法並且恢復華人公民權利,成為第一代華裔加人。然而,當時亦祇是容許擁有加拿大國籍華人的配偶與子女加入而已。

——本文經《紀元心語》授權發布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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