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警察執法被抓 韓裔男告紐約警局

【新唐人2016年07月07日訊】紐約一名韓裔青年在2014年拍攝警察處理一名遊民的過程,期間他被警察以妨礙公務要求停止拍攝,但這名男子聲稱,拍攝是他的權利、沒有妨礙其他人為由繼續拍攝,隨後遭到逮捕和起訴。一年後,他被法庭宣判無罪,而他現在打算起訴紐約警察局。

多年來,民眾因拍攝警察而被逮捕的案件層出不窮。例如視頻中這名韓裔男子Ruben An,因為拍攝警察處理流浪漢的過程,與警察發生爭論。

警察:「你站得太近,妨礙調查。站遠一點,你擋住人行道了。」

Ruben An錄下的視頻和附近大樓的監控錄像顯示,在他退到人行道另一側後,一名警察以妨礙行人為由,阻止他拍攝,而他一直做出抗辯。

警察:「把手機放下,我看見三個人因你擋路繞著走了。」
韓裔紐約市民 Ruben An:「警官,沒人繞著走。」
警察:「給我看你的身分證,你在抗拒命令。」

最後,Ruben An被警察逮捕,也以妨礙公務等罪名被起訴。雖然最後被判無罪,但他今天仍然表示要控告紐約市警局,希望聯邦法庭肯定他拍攝警察的行為合法,以及制止警察對錄像者的報復。但他並不尋求警局做出賠償。

聯邦法律規定,拍攝警察是合法行為,但前提是不能影響警察工作,但怎樣才算影響執法,卻常常靠警察自己判斷。

美國民眾安全服務隊副處長楊大衛:「如果警察不讓,那個人拼命要拍,那等於影響執行任務了。警察不讓你拍的時候你拍到了,警察當然不願意讓你看見。」

如果警察命令停止拍攝,拒絕服從的人就常常會被逮捕,最後不得不通過繁瑣的法律程序來解決。

美國民眾安全服務隊副處長楊大衛:「美國就是這樣,有些事情你說對他說不對,那就要去法庭上解決問題了。」

但在執法過程中,警察過度暴力或行為不當難免發生,民眾錄像確實能起到震攝作用。

新唐人記者韓瑞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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