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墨:美國允許公民持槍 體現了什麼

中國的官媒時常有美國發生槍殺事件的報導,近日美國奧蘭多槍擊事件造成50人死亡,53人傷勢嚴重,這是美近代以來最嚴重槍擊案,也是911以來傷亡最嚴重恐怖襲擊案。央視等官媒更是一路追蹤纖毫不漏。連篇累牘的報導彷彿要告訴世人,槍這個東西不是好玩意兒,能殺死人,擁有它很危險,搞不好會丟性命。之所以美國連連發生槍案,罪惡皆源於它。

槍,的確可以殺人,而且比較快當迅速。但殺人的東西絕不僅僅是槍這一種。幾年前因為個別地區實行菜刀實名制,筆者曾寫過一篇小文《還有什麼東西需要實名制?》,在拙文裡說「仔細琢磨琢磨,世間能致死人命的器物數不勝數,千千萬萬。金屬器物大到農村割草的鍘刀、鐵棍、鐵斧頭、鐵棒榔頭,小到扳手鉗子乃至小小的一根鋼針;非金屬器物的石塊、木棒、磚塊……這些玩意兒都有致人斃命的實力。歹徒要成心殺人未必非都要掄起物件死命地擊打,也可以通過其方式如縱火、釋放毒氣、繩索勒喉等等手法。人類經過幾千年的經驗積累有著豐富的殺人經驗和方式方法,絕不僅僅是手持器物擊打這一方法致死人命。從古羅馬古印度古埃及和古代中國到近代現代人們發明創造出的殺人方法和技術五花八門千奇百怪不勝枚舉,如若編纂一本這樣的專著起碼得幾百個頁碼。」

按現在的思維定式,把那些有可能危及社會公共安全、有可能化作兇器的器物都一一列為管制範圍,那這個「管制物品名冊」極有可能是個驚人的天文數字,非創世界吉尼斯紀錄不可。再則,還有另一層麻煩令人難以解決,對槍支可以管制,對別的物件如菜刀、斧頭、鐵榔頭、鐵扳手、鐵鑿子、石塊、磚頭等咋辦?有些能致死人命的物件無需購買,如石頭磚塊俯仰皆是,如何管制?是否頒布磚塊、石頭嚴禁進城的禁令?

人,要殺人,方法多多,不用槍支菜刀不用工具徒手施罪一樣見效,如一個肌肉猛男雙手死命緊掐對方咽喉也能致死。類似情形隨便一想就是一大把。不讓公民持有槍支,只能起到減少槍支殺人的案件,而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殺人。想殺人與否,不取決於所用器物,而在於實施罪惡的動機和目的。

其實,槍支只不過是可以致人死命的物件之一,如何使用動機為何目標何人在於使用它們的人,禁了搶只能是減少槍支造成的傷亡,而不能根除其它物件的蓄意傷害。

美國允許公民持槍是美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只要國會不同意憲法不修改,就是總統或議員再提議再呼籲也是等於零,更別說其他人窮嚷嚷亂叫喚。這個允許公民持槍的憲法條款其本意就是保護公民不受暴力侵害,維護自己生命安全。至於一些歹徒用槍傷害無辜,只能說他喪失人性反人類,按法律嚴懲就是。就是他不持槍殺人也會用別的方式和物件殺人。

美國憲法允許公民持槍,應當說是對公民自衛權利的體現和尊重,絕非叫他們胡作非為濫殺無辜。同時,也體現著對公民的極大信任,更體現著美國的自信滿滿。

試想,如若在某些國家如金三統治下的朝鮮也允許公民持槍,成年人可持有槍支,一夜間還不得冒出來幾個野戰軍,結局將會怎樣?發生的殺人火併槍擊案會是什麼規模什麼數量?有可能現有軍警規模都得翻倍不可,極有可能和金三直接開戰。他敢讓公民持槍嗎?

美國怎麼就那麼信任它的公民呢?公民和國家是否一條心,是否擁護憲法和政府,從這兒也能窺視一斑。道理何在?況且,世界上允許公民持槍的還不僅僅是美帝國主義一家。

──轉自《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