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江澤民 神必助之

習近平主席:

您好!

1999年4月25日晚,時任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發出了「戰勝法輪功」總動員令。1999年5月7日,我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從此,我成了江澤民的眼中釘,肉中刺。

2008年7月1日,我寫了一封準備在台灣最有影響的中英文媒體上公開發表的文章《江澤民是「分裂中國」的千古罪人》。2008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0日,我被江澤民在中共最高層的親信,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令逮捕,並被扣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蒙冤坐牢5年。

我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曾參與過涉及中共黨、政、軍最高核心機密的工作。1991年9月1日,考入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攻讀博士學位,師從當代中國大陸第一流的學者,曾在中央黨校給時任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胡錦濤講過課,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的高放先生。1995年5月3日,我開始修鍊法輪功。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大迫害之後,由於在法輪功問題上表達了跟江澤民完全相反的看法,冒犯了江澤民的「絕對權威」,在武警每天24小時嚴密監控下,我被「隔離審查」135天,開除黨籍,辭退回家。一夜之間,我從中國社會的最高層跌到了中國社會的最底層。2009年12月17日,我被專車押解到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前進監獄。轉瞬之間,我又從中國社會的最底層跌進了根本不把人當人看的人間地獄。

但是,在這大起大落的過程中,在法輪功的核心理念——「真、善、忍」的指引下,我闖過了「九九八十一難」中的許多個生死大關,我的身體不斷被凈化,我的靈魂一直在升華。在最黑暗、邪惡、恐怖的環境中,我用一件又一件具體事例證明:法輪大法是「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高德大法,神時時刻刻就在我們身邊。

只是人類社會是個「迷」的空間,對權力、金錢、美色、私情的執著,迷住了許許多多人的心,尤其是受「無神論」、「進化論」、「階級鬥爭學說」毒害最深的中國人。下面,就講講我親身經歷的幾件事吧。

一、關於審查江澤民。

江澤民是迫害法輪功的核心決策人。1999年「7•20」以來,江澤民動用全部國家機器,以古今中外最邪惡的流氓手段迫害法輪功,犯下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行。成千上萬、幾十萬、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監控、跟蹤、騷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少管所、戒毒所、精神病院、監獄、洗腦班。許多人受到各種酷刑折磨:毒打,電擊,背銬,吊銬,手腳連銬,幾個人連串銬,強行灌食,烈日下暴晒,冰雪中冷凍,連日剝奪睡眠,強姦,扒光女學員衣服投入男監室,用電棍電擊女學員的敏感部位,如陰部、乳房、嘴、肛門,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等。許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失蹤,甚至被活摘器官。億萬法輪功學員的父母、妻兒、兄弟、姐妹受到株連。

然而,就在江澤民似乎「一手遮天」的2005年10月,就「依法審查江澤民」,我寫了一封準備在美國最有影響的中英文媒體上公開發表的致宋平等13位老幹部的控告信,在北京的郵局,以挂號信方式,寄給了宋平、萬里、喬石、朱鎔基、李瑞環、尉健行、葉選平、候宗賓、曹慶澤、徐青、劉麗英、傅傑、彭吉龍13位前中共政治局和中紀委監察部領導,江澤民本人,胡錦濤等9位第十六屆中共政治局常委,十六屆中共政治局全體委員,中央各委、部、局、辦的主要領導,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國務院所屬委、部、局、辦的主要領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書記,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0個縣(市)委書記,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0所高等院校的校長(院長)。參見北京市西城區法院(2009)西刑初字第206號刑事判決書和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2009)一中刑終字第3381號刑事裁定書列舉的證據1、2、3、4、11。

上述信件的內容是直接揭露江澤民對內瘋狂迫害最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對外奴顏卑膝、喪權辱國的滔天大罪的。而我寫信、寄信,都是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做的,每個信封上都寫了我的真名、真姓、真地址。這些信不僅寄給了中共最高層的幾乎所有主要領導,而且寄給了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幾百位領導。當時,江澤民的親信遍及中共黨、政、軍幾乎所有領域,江澤民擁有一切阻止我在全國範圍內揭露他的嚴重犯罪問題的條件、手段,然而,這封控告江澤民的信還是暢通無阻地寄出去了。直到2008年7月11日我被抓之日,長達兩年零9個月的時間裡,無論是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領導下的公、檢、法,還是繼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領導下的公、檢、法,沒有一家依法認定這封信存在任何違法問題!

一些人總認為江澤民權勢大的了不得,碰不得,惹不起。在血雨腥風遍中華之時,用真名、真姓、真地址,向從中央到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那麼多人控告江澤民,這件事絕對做不成。然而,10年前,我就在江澤民眼皮底下,將這件「難事」順利做成了。

二、江澤民是「分裂中國」的千古罪人。

江澤民及其追隨者一再造謠說法輪功賣國。那麼,作為一個法輪功真修者,我有義務弄清楚:到底是法輪功賣國,還是江澤民賣國?

1999年12月9日,江澤民跟俄羅斯總統葉利欽簽訂《關於中俄國界線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完全承認了腐敗無能的晚清政府與沙皇俄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將沙俄侵佔中國東北的100多萬平方公里神聖國土無條件拱手送給俄羅斯。江澤民還通過跟塔吉克等國簽訂邊界協定,將中國西北50多萬平方公里的神聖國土,無條件拱手送給這些中亞國家。浸透了中國軍人鮮血的雲南老山、者陰山和廣西法卡山的一部分,也被江澤民無條件拱手送給越南!

2008年7月1日,就江澤民將相當於40多個台灣的中國領土無條件拱手送給俄羅斯等國的嚴重犯罪行為,我寫了一篇準備在台灣最有影響的中英文媒體上公開發表的文章《江澤民是「分裂中國」的千古罪人》。為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將這篇為正義吶喊的文章認定為我的「犯罪證據」,發表前,我在北京的郵局,以挂號信方式,寄給了我的中學校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教授,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等。此文寫作後的第10天,2008年7月11日,我被抓進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

江澤民上述喪權辱國的嚴重犯罪行為,在國際國內的影響是極壞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直接損害的是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長治久安。前台灣民進黨主席陳水扁會問:「既然相當於40多個台灣的中國領土可以無條件拱手送給俄羅斯等國,台灣憑什麼不可以獨立?」西藏流亡宗教領袖達賴喇嘛會問:「既然相當於40多個台灣的中國領土可以無條件拱手送給俄羅斯等國,西藏憑什麼不可以獨立?」新疆流亡海外的「世界維吾爾大會」主席熱比婭會問:「既然相當於40多個台灣的中國領土可以無條件拱手送給俄羅斯等國,新疆憑什麼不可以『獨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會問:「既然相當於40多個台灣的中國領土可以無條件拱手送給俄羅斯等國,中共有什麼資格要求日本就侵華戰爭深刻反省和道歉?」印度人會問:「既然相當於40多個台灣的中國領土可以無條件拱手送給俄羅斯等國,那就以麥克馬洪線為界將中印有爭議地區統統劃給印度吧!1962年中印邊界戰爭結束後,中共軍隊剛一撤離,印度便向有爭議地區(中共稱為藏南地區)大量移民,並於1987成立了一個新的邦——阿魯納恰爾邦。這塊約9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現有人口110萬,將這110萬印度人移走是不現實的,中共能不能再『慷慨大方』一次?」美國人會想:「中共欺軟怕硬,俄國人一強硬,中共就退讓,看看江澤民撲到解體蘇聯共產黨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俄羅斯總統葉利欽懷裡的那個高興勁,就知道江澤民有多麼熱愛自己的祖國了,只要對中共強硬,不愁中共不給美國送錢、送物、送人才!」

江澤民在崇洋媚外方面遠遠超過了「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晚清最大的敗家女人——慈禧太后!《刑法》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第113條規定:「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江澤民不僅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而且罪大惡極。這一罪行已經和正在對中國和印度領土爭端,中國和日本釣魚島爭端,中國和菲律賓黃岩島爭端,中國和越南南海爭端等,產生實實在在的連鎖反應,更給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和平統一製造了最大障礙;同時,還在國際上嚴重損害了中國的形象、聲譽和國際地位。為什麼當年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不顧中共一次又一次「強烈抗議」堅持參拜供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因為小泉純一郎內心深處對江澤民充滿了輕視、蔑視和鄙視!

從2008年7月11日起,被關押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內的我,針對江澤民「分裂中國」的滔天大罪,寫了許多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檢舉信和控告信,多次反覆提出,由中國司法機關依法判處江澤民死刑一百次、一千次、一萬次也絲毫不為過。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初審判決書,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都沒有一個字提到我「誣陷」、「敲詐勒索」前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

三、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

周永康何許人也?江澤民最信任的心腹之一。2003年,江澤民退出中央委員會之後,將緊跟他瘋狂迫害法輪功的周永康,提撥重用為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周永康成為當時國務院所屬部委中地位最高的部長,只有十年「文革」最「左」的年代,緊跟毛澤東打倒劉少奇、鄧小平的公安部長謝富治的地位與之相當。2007年,貪財好色、玩權弄法的周永康,又被江澤民提拔重用為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成為1978年中共開始「改革開放」至今38年來權勢最大的「奸臣」。

我是周永康擔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時的2008年7月11日被抓捕的。2008年11月19日,被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東一區102監室內的我,寫了一封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致時任中共軍委主席胡錦濤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信中,列舉了我幾年來就法輪功問題寫的最重要的信件,包括上述致宋平等13位老幹部的信。信末,提出兩點強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壹仟萬元人民幣。此信寫好後,上交當時負責管理我所在監室的警官解國建(音),解國建立即上交北京市公安局預審員竇崢(音),竇崢立即「提審」了我。為了留下一份白紙黑字的歷史記錄,我同意做一份筆錄,上面詳細記載了王友群某年某月某日寫了致某某某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仔細確認這些信息後,我在筆錄上簽字並按了手印。

根據常識,我在看守所內寫的檢舉信,必須經過審查。如果合法,我檢舉的對象必須依法查處;如果違法,就屬於誣陷,法院對我的案子作出判決時,肯定會以犯「誣陷罪」重判我。從2008年11月19日我寫作《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到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對我的案子作出初審判決,公、檢、法三家對我的這封檢舉信審查了10個多月,2009年10月7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製作的【2009】西刑初字第206號刑事判決書,沒有一個字提到我「誣陷」、「敲詐勒索」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這就是說,我寫給胡錦濤的上述檢舉信不存在任何違法問題。更進一步說,我在致胡錦濤的檢舉信中列舉的我寫的關於法輪功問題的信不存在任何違法問題。然而,法院卻以我寫信宣揚法輪功,犯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我有期徒刑5年。這不是利用強權對我進行政治迫害又是什麼?

2014年12月5日,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依法逮捕。緊跟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的周永康,自以為做了喪天害理的事不會有報應的周永康,一夜之間愁白頭,現已被關進深牢大獄。7年前,當周永康處在一生中權力最大、地位最高、聲名最顯赫之時,當勢利小人阿諛奉承、溜須拍馬周永康唯恐不及的時候,我在周永康伸手可及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提出了「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歷史已充分證明:這是我有生以來做的最有預見和最正確的事之一。曾經不可一世的周永康如今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他的後台江澤民也不過一個秋後的螞蚱,算得了什麼?

四、關於索賠超過壹億元人民幣。

17年來,江澤民的追隨者,利用一切強制手段,強迫億萬法輪功學員講假話,非講假話不可,不講假話不行,使「假、惡、斗」的癌細胞擴散到了中共統治的所有領域。大搞「假、惡、斗」的人,江澤民就提拔重用,讓他升官發財,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都是這等貨色。

俗話講:「上樑不正下樑歪,中梁不正倒下來」。在江澤民這根「最上樑」的示範帶頭作用下,曾經信神敬神、重德尚義的文明古國,完全蛻變成了一個由拜權主義和拜金主義主導的「血氣兩虛」的國家。那些跟著江澤民跑的人,根本指導思想就是「權」、「錢」兩個字。

從2008年被抓到2013年出獄,無論是被關押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還是被關押在北京市前進監獄,我依法寫了許多檢舉信、控告信。因為我檢舉、控告的對象,都是些把權、錢看得高於一切的人,因此,我所提要求都直指他們最想得到、最怕失去的兩樣東西——權和錢。

我初步統計了一下,在這些檢舉信、控告信中,我向被檢舉、控告對象的索賠金額總數超過1億元人民幣。比如,2009年10月13日,我在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上訴狀》中,白紙黑字向徐麗文法官索賠壹仟萬元人民幣(可查閱存放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我的案卷中的《上訴狀》)。此外,我還分別向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技術偵查局鑒定技術所鑒定人,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人①,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陸俊釗,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所長張寶利(音),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前進監獄獄警柳剛,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社長蔡翔,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前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各索賠壹仟萬元人民幣。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初審判決書,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都沒有一個字提到我「誣陷」、「敲詐勒索」江澤民等。

身陷囹圄的我,一次又一次向這些位高權重、視權如命的官員各索賠壹仟萬,目的有二:第一,不管你當多大官,你知法犯法,禍害百姓,我就要讓你明白:你今天做惡,明天是要付出慘重代價的。第二,證實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第九講最後一頁講的八個字「難忍能忍,難行能行」。從向最基層的獄警柳剛索賠壹仟萬到向最高層的江澤民索賠壹仟萬,這不是簡簡單單大筆一揮就完事了的。這每一個壹仟萬都是要負重大刑事責任的!索賠超過1億元人民幣,這要承受多大的壓力?用「喜馬拉雅山壓頂」也不足以形容。但是,作為法輪功的真修弟子,難忍能忍。那麼,「難行」怎麼「能行」呢?就靠一個字「信」。喜馬拉雅山壓頂,天塌地陷,我就「信」師「信」法。我就相信李洪志師父講的「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在公開傳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時期開了這麼一個大門。其實是千年不遇的,萬年不遇的,但能不能度也就是能不能修還得靠自己,我講的是一個龐大的宇宙的理。②

五、劉光輝指導員是十一分監區所有歪風邪氣的總根源。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前進監獄,是專門迫害北京籍的男性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也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從上到下貫穿下來最底層最邪惡的地方。曾幾何時,這裡的一些獄警,為了權和錢,緊跟江澤民,利用各種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害人、害己、害子孫。

2010年9月9日、9月11日,被關押在前進監獄第一分監區的我,寫了10封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檢舉信,上交第一分監區副監區長柳剛,卻被柳剛以「這裡是監獄」為由非法扣押。針對柳剛的嚴重違法行為,我分別向前進監獄監獄長段炳川,副監獄長曹利華,繼任副監獄長薛英奎等寫了許多檢舉信、控告信,上交第一分監區監區長李學東,繼任監區長張建偉,副指導員施興東,警官王學斌、臧海龍、張李健、劉宏栓、趙龍虎、王蘇濱、左言起等。上至前進監獄監獄長下至第一分監區所有警官,沒有一個人對我的檢舉信、控告信說一個「不」字!2011年9月13日,針對張雲峰指導員對柳剛副監區長非法扣押我的檢舉信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我又寫了一封致前進監獄副監獄長薛英奎的檢舉信,9月18日,上交監區長張建偉。9月26日,我所在的監區被解散,張雲峰不再擔任指導員,成了一名沒有任何職務的警察,我則被調整到第十一分監區。

第十一分監區指導員劉光輝是前進監獄迫害法輪功最邪惡的獄警之一。我被安排到劉光輝最信任的強姦犯姜立成所在的監室。自稱「文盲」加「流氓」的姜立成曾經總結道:他坐牢16年,就學會一個字——「壞」!劉光輝安排他「包夾」70多歲高齡的原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檢察官、法輪功學員王澤臣。姜立成對王澤臣動輒辱罵、威脅、恐嚇,使得身體極度虛弱的王澤臣精神壓力巨大,許多人敢怒不敢言。2012年8月15日,就劉光輝縱容姜立成欺壓王澤臣等問題,我寫了致時任前進監獄副監獄長劉兵的控告信《劉光輝指導員是十一分監區所有歪風邪氣的總根源》,上交監區長齊春華。2012年9月11日,第十一分監區最壞、對法輪功學員最邪的「包夾」姜立成被趕出十一分監區。

還有一件必須提到的事:2011年11月,就柳剛非法扣押我的檢舉信問題,我又寫了一封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致前進監獄副監獄長薛英奎的檢舉信,白紙黑字向柳剛索賠壹仟萬元人民幣,上交十一分監區副指導員任洪勝,任洪勝上交劉光輝指導員。出乎中國大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獄警意料之外的是:在大會小會上「深揭猛批」法輪功、靠迫害法輪功學員陞官、發財、出名的劉光輝,對此信沒有說一個「不」字!

六、關於泄露中共軍隊總參謀部絕密文件問題。

1999年4月29日,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向我和我的同事、法輪功學員、中紀委監察部第七室副局級官員葛秀蘭傳達了江澤民「4•25」事件當晚寫給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我和葛秀蘭聽傳達時從未聽說這是一份發至省(部)級的絕密文件。葛秀蘭聽完傳達後,將這封信的內容告訴了另一位法輪功學員。

這個情況後來被江澤民知道了。在一次中共政治局會議上,當尉健行說葛秀蘭是個老實人時,江澤民立即接過話說,電影《羊城暗哨》上的那個充當國民黨特務的老保姆,看上去也很老實呢!由於江澤民認為葛秀蘭是「特務」,1999年「7•20」之後,葛秀蘭因所謂「泄露」發至省(部)級的絕密文件,也就是江澤民的上述信,被「隔離審查」4個多月、開除黨籍、行政降兩級,被全國各大媒體公開點名批判,被迫提前退休。

2000年12月13日,我到北京廣播學院(已更名為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新聞傳播編輯部工作。鑒於葛秀蘭因所謂「泄密」問題受到嚴厲懲罰的教訓,對於泄露總參絕密文件這樣在國際國內影響深遠的重大政治和法律問題,我是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2002年春,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總編輯閔惠泉讓我擔任《21世紀第一場戰爭》的責任編輯。這本書是北京廣播學院申報博士點的重點學科建設書——國際關係學書系中的一本。審稿中,我發現趙鴻燕寫的《「9•11」事件後美國反恐措施綜覽》一文的有關內容存在問題。我問趙鴻燕這些內容的出處是哪裡?趙鴻燕說:這些內容是從劉洪潮老師給她的一份總參絕密文件上抄下來的。這是嚴重違反《保密法》的行為。鑒於這本書稿中的許多涉密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我在《審稿意見》中提出:在這些涉密問題查清楚之前,本書暫不宜出版。但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社長蔡翔為了照顧關係,堅持要出版此書。我和蔡翔在出版此書上的重大原則分歧,是蔡翔非法剝奪我的工作權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中共《保密法》第9條規定:「『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第30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或其他公民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機關、單位;有關機關、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作出處理。」

從2003年7月20日起,就上述泄露總參絕密文件及剝奪我的工作權問題,我長時間接連不斷地向最基層的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直到最高層的前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作了反映。然而,無論我給韓軍、江澤民寄了多少封信,多長時間的信,措辭多麼尖銳激烈的信,韓軍、江澤民全都麻木不仁。關於向韓軍反映上述情況,參見2010年8月10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2010)西民初字第7228號民事判決書。關於向江澤民反映上述情況,參見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初審判決書和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認定的證據1、2、3、4、11、12、13、15。

2009年9月1日,被關押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內的我,寫了一封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致時任中紀委副書記干以勝的檢舉信。信末,我強列要求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社長蔡翔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壹仟萬元人民幣。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初審判決書,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都沒有一個字提到我「誣陷」、「敲詐勒索」蔡翔。

從江澤民對待我向他反映泄露總參絕密文件麻木不仁可以清楚地看出:江澤民是根本不顧國家利益、人民利益、子孫後代利益的。誰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我就「整」誰,我是流氓我怕誰?

七、抓捕江澤民,神佑大中華。

1999年「7•20」以來的17年間,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禍國殃民,萬惡不赦。因為他反對的是千百年來古今中外人類信仰的佛、道、神;它打壓的是得到全人類認可並遵從的普世價值——真、善、忍;他迫害的是天底下真誠、善良、和平、理性、堅韌的法輪功修鍊群體;他褻瀆的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法輪大法。

17年來,江澤民通過剝奪我的信仰自由權、言論自由權、人身自由權、申訴權、檢舉權、控告權、工作權、通信自由權、批評權、建議權、人格尊嚴權等,企圖置我於死地,雖然飽受磨難,我卻在「真、善、忍」的指引下,「一關一難一層天」的往上走,走出了一條「一正壓百邪」的通天大道。

上述「依法逮捕周永康」的檢舉信是在什麼環境下寫成的?是在高牆電網圍著、武警24小時把守著、獄警24小時監控著的囚室里,坐在地上,趴在木板床邊,一筆一划寫出來的。檢舉的對象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之一,中共公、檢、法、司的最高領導人。這封檢舉信交上去之後,從下到上,沒有一個官員說一個「不」字!

這在中共建政67年的歷史上有過先例嗎?在中共建黨95年的歷史上有過先例嗎?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169年的歷史上有過先例嗎?沒有!為什麼我敢、我能在高壓恐怖環境下完成這些充滿浩然正氣的壯舉?並不是因為我個人有多了不起,而是因為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哪怕是在最艱難困苦的逆境中,每個真修者都能得到神的護佑。

2012年11月您上台執政以來,開展反貪打虎三年多,查處了150多個省(部)級高官,包括50多名高級軍官,將江澤民在政法系統、軍隊系統、財經系統、文宣系統的許多「大老虎」關進了「鐵籠子」。這件事的難度之大,超出了許多人的想像,但您硬是一步一個腳印,把這件許多人想都不敢想的難事做成了。為什麼?就因為您順應了天理人心,得到了「天助」。

今年年初的中紀委全會上,您明確表示反腐敗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如今,江澤民利益集團已成強弩之末,但他們不甘心徹底覆滅的宿命,還在垂死掙扎。今年3月4日和3月29日,江澤民派系的人在新疆和美國接連發表兩封公開信,第一封信要求您辭去一切職務;第二封信要求罷免您的一切職務;信中,多次赤裸裸地威脅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已經有點狗急跳牆的味道了。

抓捕江澤民這件事不能再拖了。現在已經看得非常清楚:作為炎黃子孫,您確實有您的「中國夢」,也非常想圓您的「中國夢」,但是,只要您出手做一件有利於中華民族的事,江澤民派系的人就會跳出來攪局:您要「依法治國」,他們就在全國範圍內抓捕維權律師;您要整頓金融市場,他們就聯手做空A股、製造一波又一波股災;您要繼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他們就千方百計把香港變成中國的第32個省;您要贏利台灣的人心,他們就把在肯尼亞被判無罪的台灣人強制押解到中國大陸;您要跟朝鮮金家政權保持距離,他們就鼓吹打韓國、打台灣。江澤民的問題一日不徹底解決,您的「中國夢」很可能變成「一場空」。

想一想江澤民17年來把中國禍害成什麼樣子,想一想中華民族的列祖列宗對您的期望,想一想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領導人因江澤民的逆天叛道對中國人的輕視、蔑視和鄙視,想一想我們的後代子孫會如何看待您的所作所為,真的到了下決心徹底解決江澤民問題的時候了。這裡,我強烈要求您:立即抓捕江澤民。抓捕江澤民,全宇宙的佛、道、神都會幫助您。

我相信:只要抓捕江澤民的消息一公布,九百六十多萬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上,慶祝的鞭炮聲、焰火聲、歡呼聲、載歌載舞聲,將匯成人類有史以來最震撼人心的天下奇觀!

注:

①刑事訴訟法規定,凡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質證、查實後,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鑒定人是「證人」,鑒定結論是「證言」。2009年10月7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初審判決書和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中,有兩個鑒定結論:一是關於我的電腦、U盤、MP3的鑒定結論;二是關於881封信的鑒定結論。2009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預審室里,一位姓宋的警官告知我這兩份鑒定結論時,我就明確對他說,這兩份鑒定結論是偽造的。此後,我多次反覆白紙黑字檢舉、控告偽造這兩份鑒定結論問題。在2009年5月13日寫給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的檢舉信和2009年10月13日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上訴狀》中,我都明確提出這兩份鑒定結論是偽造的。然而,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徐麗文法官,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賈連春法官,都不敢依法在法庭上質證、查實這兩份鑒定結論。極端荒謬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賈連春法官,不僅不敢依法在法庭上質證、查實,從上訴直到接到終審裁定,作為被告,我壓根兒就沒有見過審判長賈連春法官,不知他是男是女,長的什麼樣!這也堪稱人類司法史上的一大奇觀!

②李洪志先生著:《轉法輪》,台灣益群書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簡體字版,第90頁。

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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