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溫州擬征房產續費 為70年產權試水?

【新唐人2016年04月20日訊】日前,浙江溫州一批20年的「產權房」到期,有大陸媒體報導,根據溫州市國土部門的政策,戶主如果要續期,可能需要繳納房價三到五成的續期費。不少人擔心,這是試水,是在為70年土地使用權的期限續費做準備。

大陸媒體日前報導,在浙江溫州,當地市民發現,他們在正常買賣二手房後,卻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原因是房屋的土地證已過期。如果要續期,需要繳納房價三至五成的續期費。

中國的大多數城鎮住宅土地使用期限一般都是70年,但溫州這一批到期的「產權房」年限只有20年。

對此,溫州國土局稱,相關報導系「誤讀」。但人們從媒體之前的報導,以及溫州國土局有關部門的介紹,認為溫州「產權房」準備收費是真的。

類似情況在深圳已經發生了多起,最新一起是有關長城大廈一套住宅申請土地,使用年限延期20年,業主花費了約4.5萬元。

根據深圳市2004年頒發的《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補繳地價數額為地價的35%,並按約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中共它說人民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地產權等等,實際中國人民甚麼權利都沒有,政府一句話,說用這樣的方法,用那樣的方法,它就給剝奪了,總的說明一個甚麼道理,就是中國人民只有當奴隸的權利。」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認為,和「產權房」續費相比,被強拆強徵得不到一分鐘補償的農民更慘。

馬曉明:「西安我採訪過許許多多案件,許許多多強行拆遷的事情,農民辛辛苦苦幾萬、十幾萬、幾十萬剛建起來的好端端的房子,內外裝修非常華麗,幾年時間,整村整村一兩天之內不見了,拆毀了。」

馬曉明說,這樣的事情現在每天還在大量發生著,政府一句話,老百姓的土地就被強征,房子被強拆,空出來的土地,被官員賣掉。實在沒地可賣時,政府就靠「產權房」續期費來撈錢。

2007年中共實施的《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如何續期規定中沒有明確。

近年來,有關「70年使用權到期後我們的商品房怎麼辦」這個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

自由撰稿人朱欣欣:「中共實行土地70年產權,實際上就是一種急功近利的做法,把土地國有化,實際上是一個官有化,等於說,把老百姓的最根本的財產土地可以納為己有,就是通過土地的財政,為各級的政府提供支持。」

自由撰稿人朱欣欣認為,中共搜刮中國社會最大的資源來支撐它的專制統治,這可以說是暴利,這種做法不但違反市場規律,還會嚴重阻礙經濟發展。

朱欣欣:「它實際上以為它能夠萬歲萬萬歲,它的這個專制體制能夠長期的進行下去,希望從後面土地的70年之後,再續土地的話,再撈一筆錢,我的最大信心是甚麼呢,中共它就活不到那時候。」

朱欣欣說,中共垮臺後,土地政策肯定會有一個大的改變,現在出現的情況,只是對一些短期的土地、房屋的特殊情況,這已經給中共帶來很大的麻煩。

朱欣欣:「實際上現在中共處於兩難的境地,它再繼續的掠奪社會壓榨老百姓血汗,它已經知道社會已經強烈的不滿,可是它不壓榨、不掠奪它又活不下去,它沒有錢來養活龐大的官僚機構和維持它強大的暴力機器。」

朱欣欣表示,老百姓的承受力是有限的,不可能讓中共這樣無限度的盤剝下去,如果它再繼續壓榨,會使整個社會「官逼民反」。

採訪編輯/李韻 後製/舒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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