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離婚太容易 旅美華人被徹底驚呆

【新唐人2016年03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在中國人數千年的傳統文化中,對家庭的看重,向來與安邦治國是一脈相承的。然而,中共建政以來的幾十年間,中國傳統文化被破壞殆盡。失去了民族文化根底的中國人的人生觀與倫理觀,已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日前,曾有旅美華人回國後,被一對夫婦極其輕率的婚姻態度徹底驚呆了。

朋友的閃電離婚讓「海歸」目瞪口呆

據鳳凰時尚報導,一位長期生活在紐約的旅美華人回國,恰巧碰到自己很熟悉的一對夫婦朋友鬧離婚。他原本以為雙方只不過是氣頭上說的話不可當真,不料第二天即得知這對夫婦已閃電般辦理好了離婚手續。

吃驚之下詢問當事人為何離婚如此迅速,得到的答覆是「正好沒人,不用排隊立刻辦,咔咔一蓋章,兩分鐘完事。」

當深知在美國離婚有多複雜的「海歸」,得知在中國離婚只需到結婚登記處做個離婚登記時大為震驚。急忙詢問朋友在中國離婚難道不用上法院?朋友的回答是:「離婚上什麼法院啊,又沒財產糾紛,登個記不就完了嘛……」

「海歸」聽罷「徹底驚呆了」,整個人完全hold不住了,竟然半天都沒咂麼過味兒來。「海歸」自嘆,在紐約生活的太久,對家庭的看法已今非昔比。

在海歸的觀念中,結婚離婚是完全不同概念,根本無法放在同一機構處理。因為家庭過於脆弱輕易瓦解,必將導致社會生活動盪,社會管理成本增加;同時還存在比如婦女權益保障以及兒童教育等等問題。所以,離婚要比結婚複雜得多,涉及各種法律規定,怎麼能交給結婚登記處的大媽辦呢?

事實上,紐約在離婚管理上是相當審慎的。為了最大限度維繫家庭穩定和社會穩定,在紐約州離婚是必須經法庭判決方能生效的。不論協議離婚或非協議離婚,都得向法庭提出申請。法庭將按法律規定對家庭人員的利益分配仔細審核,判定任何一方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後才能生效。

同時,紐約對離婚設有三個月冷靜期,目的就是爲給雙方冷靜思考的時間,而實踐證明,在向法庭遞交離婚申請後的這三個月的冷靜期內,有一半的離婚案都會撤訴。

因此,前文那位被朋友的閃電離婚驚得目瞪口呆的「海歸」感嘆稱,當今中國這種不負責任的離婚制度,幾乎可與聲名狼藉的賭城雷諾,或巴哈馬群島那種鬆散國家相提並論,是文明的負能量。

據中共民政部2015年7月公布的統計數據,2014年全國共辦理離婚登記363.7万對,比上年增長3.9%;自2003年以來,中國離婚率已連續12年遞增。其中,80後的年輕人是離婚大潮中的「主力軍」。

中國傳統文化中齊家與治國是一脈相承的

自古以來,中國人就講究「寧拆十座廟,不毁一樁婚」。在中國傳統文化的觀念中,建立父慈子孝、父妻和順、相敬如賓、穩定和諧的家庭倫理關係,與國家的繁榮昌盛是息息相關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中國儒家文化中社會倫理觀核心的部份。小家是「家」,大家是「家」,家族是「家」,國家也是「家」。這與儒家所倡導的 「天、地、君、親、師」的倫理體系是一脈相承的。

在非常看重家庭關係的中國古代,對「休妻」是有相當嚴格的規定的。首先,有三種情況不能休妻 (即「三不去」),即:給公婆服過三年喪的不能休,曾與丈夫同甘共苦現在富貴的不能休,無孃家可歸的妻子不能休。

那麼哪些情況才可以「休妻」離婚呢?中國古代有「七出」的規定:即「不孝順公婆、不生育兒子、與人通姦、嫉妒丈夫的妾、患惡性傳染病、多嘴多舌、擅自挪用家庭財產」。在這七種情況下,丈夫才可以休棄妻子。

溫柔敦厚的唐代離婚文書

1900年,敦煌莫高窟曾出土了一批唐代文獻,其中就包括一份唐人的「放妻書」(相當於現代的離婚證書)。這份唐人的離婚休書文辭風雅,字裏行間透露出的是綿綿的柔情與雍容的氣度。

離婚文書的內容,先是追述締結姻緣之初的美好,懷想夫妻恩愛,雖然事實證明各自不幸遭遇「結緣不合」,也自認是「前世怨家」,理智地請求「各還本道」。文中沒有你死我活的詛咒,反倒是叮囑即將離婚的妻子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祝願她「早日覓得富貴佳偶」。

從這份離婚證書來看,離婚後,男方還要再負擔女方三年的衣糧供給,而且是一次付清。離婚文書最後還「伏願娘子千秋万歲」。這樣溫柔得體的離婚文書,讀來令人忍俊不禁,而唐人的包容與溫情也令人感概良多。

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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