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02日訊】一名25歲的中國人申請移民加拿大,希望成為經驗移民。簽證官忽略該青年的重要文件後拒簽。他隨後到法院上訴成功。簽證官的錯誤決定導致他移民加拿大至少推遲一年。
加國法院文件稱,一名中國青年於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間在多倫多士嘉堡的食品貿易公司全職工作,當食品採購員。2014年4月,當時25歲的這名青年遞交了移民申請。為了幫助這名中國青年申請移民,他的華裔僱主向移民部寫了一封就業推薦信(employment reference letter)。
這名中國青年從2013年2月開始在食品貿易公司全職工作,擔任食品採購員。他每周上班35小時,年薪28,800加元。他每年有兩個星期的帶薪假期。
華裔僱主表示,這位中國青年是很出色的員工。他很勤奮、年輕、充滿活力,擅長與人溝通。當食品市場發生變化時,他能夠迅速作出響應,能為公司找到新鮮食品。
2015年6月,移民官拒絕了他的申請,理由是他沒有履行食品採購員的大部分工作職責。雖然在他的申請文件中有其僱主的推薦信,上面詳細介紹他履行了哪些工作職責,然而,移民官沒理會僱主寫的推薦信,也沒解釋原因。
這名中國青年隨後到聯邦法院上訴,理由是移民官在審查他的文件時過於苛刻。
2016年2月,法官坎貝爾(Douglas Campbell)裁決,移民官之前的決定不合理。法官推翻了移民官的決定,要求另一位移民官重新審理這份移民申請。
──轉自《大紀元》 有刪節
(責編:周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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