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年輕太太,被疑假結婚 ……他申請團聚加國被拒三次

【新唐人2016年02月16日訊】加國法院文件顯示,一名持加拿大楓葉卡(永久居民卡)的中國男子回大陸結婚,因與妻子長期分居,他屢次申請夫妻團聚移民加國,均被疑假結婚而遭拒。官司打到聯邦法院後,該男子最終勝訴。

這名中國男子移民加拿大後離異。人到中年的他,回大陸與一名年輕的中國女子相識並結婚。婚後兩人長期分居,聚少離多。為了家庭團聚,該男子開始申請妻子團聚移民,沒曾想,他屢次被拒,一晃就是八年。

漫長8年團聚路

事情經過如下:

2001年10月,一名中國男子通過結婚的方式成為加國永久居民,隨後離婚,並長期住在加拿大。
2003年,這名男子通過親戚的介紹結識了住在中國的女子。兩人通長途電話後,兩情相悅。2004年8月,男子回中國時,第一次見到女友本人。

2007年3月,兩人在中國第二次見面時結婚。當時他約40歲,女方則比他年輕很多。

隨後,兩人長期分居,男方住在加拿大,女方住在中國。在分居的日子裡,丈夫向妻子寄生活費,每年至少回中國看望她一次。兩人每年至少團聚幾個星期。雖然聚少離多,男方對女方恩愛有加,並把女方之前生的兒子,視同己出。

2008年5月,為了家庭團聚,男子申請擔保妻子移民加拿大。申請被拒。

2013年4月,男子再次申請擔保他妻子移民。同年10月,簽證官認為他們假結婚,再次拒簽。理由是他們結婚6年了,但妻子不是很瞭解他。男子隨後上訴。

2014年7月,他妻子生下一個女孩。經DNA檢測,這位男子是孩子的父親。

2015年4月,移民上訴部門(IAD)認為,簽證官作出了正確的決定。這名男子早已過了不惑之年,住在中部城市溫尼伯(Winnipeg),他到聯邦法院上訴。

近日,法官拉布朗克(René LeBlanc)推翻了移民部門之前的決定。法官表示,這名女子可以移民加拿大,主要是原因她為丈夫生了孩子。移民部門須重新審理此案。

聯邦計劃放寬配偶移民政策

華裔資深移民顧問表示,加拿大聯邦政府計劃放寬配偶移民的政策,使許多家庭團聚。現在的問題是移民官過於嚴格,把很多真結婚的人當成假結婚。

有20多年經驗的華裔移民顧問林達敏告訴《大紀元》,新上臺的聯邦政府將修改婚姻擔保的標準,計劃放寬政策。總理特魯多已經向移民部發出了12項指示。然而,移民部現在忙於安置敘利亞難民,暫時沒時間處理這些事,過一段時間會放寬配偶移民的政策。

林達敏說,現在的問題是很多真結婚的人被當成了假結婚,移民申請遭拒。甚至有的夫妻已經有了孩子,移民官還懷疑是假結婚,依然拒簽。

林達敏說,移民官拒簽後,申請者需要上訴,需要請律師,大約要等2年才有結果。如果申請者勝訴,配偶大約在一年後登陸加拿大。也就是說被冤枉的夫妻大約等3年才能團聚。

「遠距離維持婚姻不容易,比如丈夫離開加拿大,去中國看望妻子,要花不少錢買機票。丈夫請律師在加拿大上訴,要花不少錢。一些夫妻在分居的日子裡花光了積蓄,等到他們團聚的時候,只好痛哭。」林達敏說。

例如,現在的規定是如果一對夫妻沒孩子,配偶必須和擔保人同居兩年,才可能成為永久居民。林達敏說,新政府計劃計劃修改這項規定,他支持政府放寬政策。

──轉自《大紀元》

(責編: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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