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李東生案判決隱含劉雲山曾慶紅伏筆

1月12日天津中院對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案一審宣判,李東生當庭表示不上訴,於是此案成了今年第一判。李東生因受賄獲刑15年。此一判決自然與輿論預期存在極大落差。但想到當初檢方只以受賄2千多萬起訴,也就在預示此案「無法重判」。那麼為甚麼審理法院還要自承對李東生「從輕處罰」?

在媒體較為完整的報導中,天津市第二中院審理認為:「案發後,李東生主動交代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這一句「主動交代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實」的表述或值得細究,關鍵是誰的?李東生自己還是其他人的?

李東生案被視為周永康腐敗窩案中的重要一環,但在時間上,李東生比周永康早公佈被查、立案,卻晚被提起公訴、宣判,所以周永康案若需要李東生方面鞏固的證據已經有了。周永康現已入獄服刑中。那麼如果李東生後來再有新的「主動交代」會是交代誰的犯罪事實?若要推測,也許可透過回顧李東生成案以來的一些重要情節。

2013年12月20日,李東生落馬,是十八大後首位落馬的中央政法系統高官,也是第二位正部級高官兼中央委員(前一人是蔣潔敏)。但是在國內,除了「嚴重違紀違法」這六個字,沒有人知道李東生更多或是究竟因何具體原因驟然落馬。

不過外界很快也有了答案。李東生的落馬公告,為全國民眾科普了「610辦公室」。同時李東生個人履歷,讓人進一步發現他職業生涯跨界的厲害,從未有過任何政法工作經歷,卻突然當上公安部二把手、被授予副總警監警銜,時間就在周永康權力正盛的2009年,而這一不按常規的安插,外界不得其解的主要原因就是李東生同時接手劉京「610」主任一職,全面負責迫害法輪功。事實上,在公安部之前的央視、中宣部時期,李東生已經深度參與迫害。

在李東生落馬後不久,境外幾家新聞機構分次曝光「獨缺江澤民曾慶紅」的中共高層離岸資金的材料,據悉發送單位顯示來自李東生「610」辦公室,目的打擊習的聲譽,指使者劉雲山。時間往前回到習上任的前後,劉雲山令宣傳口終端如百度網站大量散發抹黑習的材料。時間再往前到2009年,薄熙來在重慶市發起了他的文革復辟的「唱紅打黑」,劉雲山發動文宣系為薄助陣造勢。文宣系這一連串的操作,現在已被證實是「以薄代習」的政變。即使到現在,劉雲山仍在輿論陣地暗槓習近平。

李東生跨界公安部之前,履歷顯示他在央視從一名攝影記者竄升副台長,主管「焦點訪談」,然後再三級跳到中宣部副部長。履歷未顯示的,在央視期間,李東生與曾慶紅二弟曾慶淮合作,居間批發央視女主播給中南海高官,不要說有多少女記者女主播,光一個公共情婦湯燦,就讓李東生成為眾多高官的媒人。據悉見色心喜的劉雲山也是湯燦入幕之賓。這些都是坊間耳熟能詳但官方不敢公佈的腐敗。

所以李東生由央視到宣傳系統,再由宣傳系統到政法系統,不僅與周永康一人關係密切,李東生在央視與曾慶淮這條線就是曾慶紅,中宣部頂頭上司劉雲山。而對李東生與周永康、曾慶紅、劉雲山等人,要追究其真正的罪行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無論已宣判的判決有沒有提到、現在調查中的公不公開。

回顧2013年,李東生是年末壓軸落馬的老虎。現在2016年,李東生是開年第一個被判刑定讞的老虎案。李東生當年落馬,預示周永康末日不遠。現在李東生被判刑,且因「主動交代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實」而被從輕發落,是否也在預示與其關係極深的曾慶紅、劉雲山為時不遠?靜待後續消息出現。

文章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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