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府僱員帶薪產假 最長12週

【新唐人2015年12月26日訊】日前,紐約市長白思豪公布一項新的行政命令,讓所有紐約市政府的僱員,可以享有6個星期的帶薪產假,最長可到12週,假期期間可以獲得百分百的薪水。

新法案將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所有不屬於公會的政府僱員,將獲得6個星期,最長達12週的帶薪產假,用來照顧他們的新生子女。

保險公司總裁雷光達:「這跟帶薪病假一樣,帶薪病假本身很好,但是卻增加大家的稅收,變相健康與患病的人都要承擔。」

市政府提供這項福利,代價是1500萬美元的額外支出,這些費用會轉嫁到納稅人身上。

保險公司總裁雷光達:「這筆支出要市府來承擔,其實是徵收更多稅,那向誰納稅呢?不會是窮人,窮人不繳稅,中產、高產和商人就要繳稅了,這向他們造成額外的經濟負擔。」

中華總商會董事長於金山:「孕婦在生了寶寶以後,需要有一段休息的時間,中國人常常講坐月子、坐月子,差不多六個禮拜吧,就是坐月子的時間。但是坐月子期間的薪水,是不是應該由小商業主的東主來負擔呢?這是一個值得商量的問題。」

減少納稅人在其他方面的徵稅,或者創造更多商業機會,也許是解決市府龐大支出的方法之一。

中華總商會董事長於金山:「我們希望政府能夠在地產稅方面、營業稅方面,或者在各種執照的費用方面,能夠加以減少,加以調整,也許能使中、小企業很願意為孕婦支付六個星期的帶薪產假。」

保險公司總裁雷光達:「當你減少稅收,就會增加商業機會,更多的商家來紐約,帶來更多業務,從業務那邊徵稅,而不是增加平民的稅。」

在紐約市實施這條法案之前,美國全國只有奧斯丁(Austin)和匹茲堡(Pittsburgh),這兩個城市提供帶薪產假。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韓瑞、李凱文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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