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版牛郎織女」被非法庭審 律師控告天津法官

【新唐人2015年12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報導)被外界喻為「當代版牛郎織女」的天津造價工程師周向陽和唐山的李珊珊因修煉法輪功,今年再次被非法關押,最近當地法院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強行非法開庭,近日,該案的維權律師對主審法官提起控告,並要求重新審理案子。

維權律師控告法官

近日,山東元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仲偉向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遞交了控告狀,被控告人是天津市東麗區法院刑庭法官張亞玲,她是周向陽一案的主審法官。

控告事項:1、依法追究張亞玲濫用職權的法律責任。2、要求重新審理這案子。

控告理由是:一、開庭程序違法。張亞玲剝奪了辯護人的閱卷權。在2015年11月30日的庭審中,李珊珊的辯護人因解除了委託未到庭,在李珊珊強烈要求重新委託律師、不同意庭審繼續的情況下,張亞玲強行推進庭審。後周向陽當庭解除了控告人的委託,法院居然在兩名被告都沒有辯護律師且要求重新聘請律師的情況下繼續庭審。

二、事實沒有查清,這些所謂的證據有一半是在庭前會議後製作的,都是公訴人的主觀猜測。周向陽被控利用手機撥打語音電話,而張亞玲拒絕辯護人複製這些所謂光碟證據,無法進行質證。顯然張亞玲法官的做法是不符合有關法規的。

據此,被控告人張亞玲違法剝奪控告人閱卷權和剝奪被告人獲得律師辯護的權利。依據兩高有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提出控告,要求東麗法院重新開庭審理,並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但東麗區檢察院卻以李仲偉律師已經被解除此案代理人身份為由,拒絕接受對法官張亞玲的控告。李律師在接受外媒采訪時說,這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他們明顯違法。解除律師以後,被告人要求重新聘請律師,法院也必須延期,這是中國刑訴法的強制規定。

李律師認為,法庭指控周向陽夫妻兩人撥打與法輪功有關的語音電話,而構陷罪名。其指控的事實不能成立,因此,為他們做無罪辯護。目前周向陽案最需要解決的是重新開庭問題。

此前,李律師還對新唐人記者披露,11月30日開庭天氣寒冷,周向陽穿著薄薄的衣服,腳上是單鞋,戴著手銬和腳鐐,4個警察押著他。

另外,在開庭前的11月20日,李律師去天津東麗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周向陽,見他仍然雙手被背銬著,行動極其不便。李律師認為這是違法的,這種背銬其實是一種很嚴重的酷刑。

李律師當時對此進行了投訴,控告看守所使用酷刑虐待周向陽,但警方一直沒有回應。

當事人和親人都將控告檢察官和法官

據知情人披露,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的非法起訴,在獄中的周向陽、李珊珊也將提起控告。

周向陽近日寫了控告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檢察員代號菊和天津市東麗區法院法官張亞玲的控告書。

控告事由:1、蓄意錯用、濫用法律條文(刑法300條)對無罪行為起訴,涉嫌徇私枉法罪。2、蓄意濫用、錯用罪名強加被告人,誣告陷害,涉嫌誣陷罪。3、濫用職權,無視法律,蓄意製造冤案,涉嫌瀆職罪。4、依法追究張亞玲濫用職權、無理剝奪原告當庭辯護權利的法律責任。

近日李珊珊也將控告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檢察員代號菊,控告事由:1、蓄意錯用、濫用法律條文(刑法300條)對無罪行為起訴,涉嫌徇私枉法罪。2、蓄意濫用、錯用罪名強加被告人,誣告陷害,涉嫌誣陷罪。3、濫用職權,無視法律,蓄意製造冤案,涉嫌瀆職罪。

此外,周向陽的母親王紹平近日寫了控告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檢察員代號菊的控告書。控告認為,代號菊蓄意誣告陷害和濫用法律條文等等,涉嫌徇私枉法罪、誣陷罪、瀆職罪等。

李珊珊的父親李金明近日也寫了控告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檢察員代號菊的控告書。控告認為,代號菊蓄意誣告陷害和濫用法律條文等等,涉嫌徇私枉法罪、誣陷罪、瀆職罪等。

以上當事人和親屬的控告是否已經通過律師或其它方式遞交當地法院或檢察院,目前暫時還沒有明確消息。

「良知是最高準則!」

據了解,周向陽和李珊珊以及他們的親人都將控告當地檢察院和法院的非法行為,同時有關民眾呼吁「良知是最高準則!」

在柏林墻被推倒前夕,東德一名把守柏林牆的士兵槍殺了一名翻越柏林牆逃往西德的青年。對士兵的審判當時引起很大的爭議,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

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廣為傳揚。「槍口抬高一厘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見證著人類的良知,和智慧。

有關民眾認為,作為一名檢察官、法官,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檢察官、法官。如今面對善良的法輪功信仰者周向陽,堅守並弘揚真善忍普世價值,卻屢遭冤獄酷刑苦難,以至於引發河北近七千多聯名營救,這也體現當今的民意。可以看到,當初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高官紛紛因腐敗落馬入獄,形勢正在顯現著「人不治天治」的天理。執法者是憑著良知去維護公平正義,還是以維護強權的名義用法律去犯罪,這足以讓人三思。

當前許多執法者應該警覺了,繼續枉法,共同犯罪只會走向審判台的被告席。控告檢察官代號菊和法官張亞玲並不是令人喜悅的事情,但法律應該用來懲治真正的犯罪和為警示更多人遠離做惡犯罪,也是在以此還法律以公平正義!

也有當地知情人表示,官方起訴和庭審明顯違法,相信檢察院和法院都是在被動的執行上面的指令,這個時候就應該以道德為準繩,以最高良知為準則,把「槍口抬高一厘米」才是自救的最好辦法,否則是沒有出路的,最終只有充當江澤民邪惡集團的陪葬品。

據了解,近期中共高層中如周永康、李東生等等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高官紛紛落馬,許多地區的官員都明白繼續迫害的下場而收手了,但中共常委張高麗、張德江等江系勢力操控了天津舊部,實施對法輪功的加大迫害,天津市公安局局長趙飛甚至在會議上宣稱,抓一個法輪功賞金一萬。

據悉,天津造價工程師周向陽和唐山的李珊珊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關押,他們經歷了三面之緣七年等待的特殊情緣和婚後的不平凡六年,在這接近十三年裡,兩人在一起的時間還不到三年,被外界喻為「當代版牛郎織女」。這一次夫妻倆才相聚一年多就於今年3月再次被非法綁架,目前被非法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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