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告瀋陽于洪派出所與于洪國保大隊

瀋陽市於洪派出所和於洪國保大隊的各級警務人員,特別是直接參与綁架和迫害我(我叫安永昶,是佟麗艷的外甥)的老舅媽——瀋陽法輪功學員佟麗艷的那幾個人:片警洪中凱[音],派出所張副所長,親手抄家的國保大隊某科長,于洪區國保大隊負責人胡方立[音],於洪派出所所長吳尚林[音],和其他幾個參與綁架、抄家的警務人員。請你們靜下心來聽我接下來說的話,因為如果你們一旦真的錯過這次機會,那麼未來你們將要面對的可能就不只是你們個人將被人間正義司法審判和清算,也可能殃及你們子女和親人。

佟麗艷概況:法輪大法補救了佟麗艷破碎的家

一九九八年,佟麗艷的大兒子——曹波因為野浴溺水而死,悲痛欲絕的她決定和兒子一起走,所以採用過割脈、吃藥(毒藥和大量安眠藥)等方式,但都被家人及時發現而制止。後來佟採用不吃不喝的方式躺在床上等死,丈夫曹景堂做的飯菜全部被她打碎扔在地上,昏迷時家人請醫護為她打的吊針在她醒來後也全部被拔掉。這也給她的丈夫帶來巨大的痛苦——兒子慘死不說,還要眼睜睜看著老婆活活餓死。曹景堂沒念過書,口齒也不伶俐,不懂得表達,每天都只能生活在不盡的痛苦之中。這時與他們相識的法輪功學員將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音帶請來他家,並囑咐曹景堂,只要佟麗艷不睡著,就不停地放錄音給她聽。

就這樣,佟麗艷由開始的根本聽不進去,到後來聽到師父講到關於人的姻緣關係處而開始聽進去,使她漸漸的從痛苦中走了出來,也從此開始了法輪大法修鍊之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當局開始了全國的污衊和取締法輪功的非法行為,佟麗艷因為良知的感召,在已懷孕的情況下,頂著大肚子,從瀋陽的農村趕到瀋陽市和平區省委省政府上訪,合法表達一位公民的權益。她的丈夫也因為對大法的無限感激,無條件支持她表達訴求。佟麗艷當天被警察非法抓捕後,強行關押到深夜才被放回家中。二零零零年農曆新年前後,她生下了第二個兒子——曹寧。

佟麗艷在修鍊前脾氣非常不好,多次當眾人面辱罵、毆打丈夫(一次過年時,就因為丈夫給了婆婆一百元錢而不依不饒,逼得丈夫在東北大冬天裡倚在窗台上狠狠抽自己耳光,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摺磨,讓他痛哭痛苦不已),和婆婆的關係也非常緊張,幾乎到了不能來往的地步。修鍊法輪大法後,她像變了一個人一樣,珍惜夫妻緣分,真心為丈夫付出,曹景堂也因此再次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無數次當眾人面說,法輪大法給了他一個新的好媳婦。每年逢年過節,都主動買很多水果擺在李洪志師父法相前,規規矩矩跪下磕頭後再起來離開。婆婆也被她修鍊後變的善解人意和通情達理而震驚不已,多次制止他人辱罵法輪功。二零零二年,婆婆得患癌症,佟麗艷像侍候自己媽媽一樣,每天起早貪黑圍前圍後,盡心儘力。給老人無限的安慰,婆婆臨死前多次表示懺悔,後悔當初對她那樣不公。她的辛勞付出,也在當地鄰裡間留下美名。

她家後來搬到當地的大棚區居住,她家大棚種植的東西生長好到出奇,她知道這是因為自己修鍊了法輪大法而帶來的福報。她不怕鄰居知道真相,而主動向身邊的鄰居(有老鄰居,也有從外地後搬來的新鄰居)講訴修鍊大法的美好。一度讓很多鄰居都很熱心的要看法輪功的書籍。

佟麗艷家所在地的大棚區是種植北蟲草的,因為想要一個好的賣相,很多廠商鼓動當地的百姓用硫磺熏草。當地很多百姓也因此自欺欺人的用這種方式賺錢,佟麗艷因為修鍊法輪大法,事事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堅決不用這種方式賣草,寧願少賺。後來也因此在當地獲得了認可,很多當地人和廠商在自己買蟲草吃的時候,都選擇來她家買蟲草。但是,這在個過程中,佟麗艷家裡真的因此少賺了很多錢。佟麗艷的兒子曹寧為了給家裡省錢,一頓中午飯只花兩元錢。吃了幾年的時間。

佟麗艷實名起訴前中共黨魁江澤民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

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此可見,佟麗艷起訴前中共黨魁江澤民,不違反任何一條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相反,瀋陽市於洪派出所與於洪國保大隊以國家機器為偽動力,濫用公權力對善良公民實施非法抓捕和抄家才是嚴重破壞憲法、破壞法律事實和助紂為虐的無可推卸的惡人惡行。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在現行中國法律也未被定為邪教

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判決均無法律依據,所有對待法輪功的方式都是完全違反法律的政治迫害,它用來為法輪功學員判刑的所謂刑法第300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任何律師都應當站出來為法輪功修鍊者辯護。在中國的法律中法輪功也不是邪教,中共關於法輪功的文件,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之後的兩高院司法解釋,均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根據可以查到的材料,中國人之所以被輿論導向以為法輪功是邪教,主要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接受《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污成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以及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是邪教》,在此之外,最高法院要求下級法院學習人大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一個通知中,也提到「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但這三樣東西顯然不具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司法依據。由此可以認定中國的法律根本沒有核定法輪功是邪教。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不惜將自己的億萬同胞推向政府的反面,以莫須有的罪名施以酷刑打壓折磨長達十六年之久。導致數百萬原本健康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慘死於各類酷刑和醫院中,江才是真正破壞憲法、破壞法律實施和逼迫各級警務人員知法犯法與執法犯法的罪魁禍首。

持有法輪功書籍,不觸犯任何中國現行法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宣揚邪教,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一)製作、傳播邪教傳單、圖片、標語、報紙300份以上,書刊100冊以上,光碟100張以上,錄音、錄像帶100盒以上的;

從數量上說,你們從佟麗艷家中搜出的超過七百本周刊就算是事實,可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明確提到的是邪教宣傳品,強調了「邪教」兩個字,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今,中國沒有一部法律、法規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也就是說,就算佟麗艷真的收藏超過七百本法輪功周刊那也同樣不觸犯任何中國法律。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言論自由。所以,佟麗艷持有的法輪功書籍、周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任何個人或國家權力機關都沒有權力干涉。同時,中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佟麗艷現在被瀋陽市於洪派出所與於洪國保大隊非法剝奪人身自由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數日之久,家人至今不能見到其本人,不知道她是否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佟麗艷的丈夫——曹景堂每天以超時做體力工作和不吃飯來麻醉自己,更至今不敢讓佟麗艷的兒子——曹寧和媽媽知道佟遭到政府部門的非法抓捕,整天生活在無盡的痛苦和無盡頭的絕望中。整件事情,從頭到尾,知法犯法與執法犯法的就是瀋陽市於洪派出所和於洪國保大隊所有參與其中的警務人員。我以佟麗艷親人的身份向你們保證,你們的行為我已經如實上報大赦國際、明慧網等國際人權機構,每一個參與的人和你們的親人的信息,都將在不久的將來被詳細的收錄在追查報告中。如果再不知悔改,而繼續助紂為虐,等到法輪功平冤昭雪、公審天下的那一天,你們不僅逃脫不了人間正義的審判,你們的親人也將因為你們今天的所做所有而永生不能抬頭做人。我一定追查到底!!!

正告中共各級警務與司法人員,中共最後不會保你們,也保不住你們。

「口頭傳達」迫害命令,等事後清算時就卸磨殺驢,用殺「替罪羊」(你們這些實際執行迫害的公檢法人員,特別是年紀輕、下手毒的是最容易被利用的)的方式繼續維持政權是中共生存的慣用伎倆。且不說在明革時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文革後當局將當時最積極效忠「造反路線」的793名警察和17名軍管幹部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事後只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也不說2002年6月在貴州唐平縣掌布鄉發現的一塊距今兩億七千萬年的「藏字石」在500年前崩裂的斷面內自然形成六個繁體大字:中國共產黨亡(「亡」字顯得特別大,好像是人說話時的吶喊一樣)在告訴人們將要發生什麼。就說王立軍叛逃美領館、薄熙來被開除黨籍、公職移交法辦,和周永康失去權力後,江澤民為了推卸迫害法輪功的責任與避免日後的法律制裁,命令其留在政法委內的殘餘勢力於2013年8月12日出台了《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簡稱「八一二文件」,核心內容: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這是中共當局政法委出台的所謂「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中共公檢法在長達十六年對法輪功及學員的迫害中,製造出無數冤假錯案,今天中共又在難以生存之際,為了達到欺騙民眾的目的,再一次欲將被它利用的公檢法人員拋棄,以維持其苟延殘喘的獨裁暴政。既保證了一邊利用公檢法迫害民眾,又做到了一邊將公檢法人員作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審判台。

這份文件至少所有中間層級以上的警務人員全部簽字接受。也就是說,你們今天的知法犯法與執法犯法的行為對法輪功學員與法輪功學員家屬造成的傷害將來你們要自己承擔一切後果,不是說你執行命令和任務就可以推脫關係的。可見在江澤民眼裡,你們就是他維持殺戮與迫害法輪功的活體工具,根本沒有把你們當人看待。

再看看習近平這邊,目前為止,今年習近平分別出訪了美國和英國,一路上隨處可見法輪功學員的「訴江」標語,且不說當地中共領館花高價租用當地華人遮擋不成,反而受雇於中共使領館的華人中相當一部分因為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得知真相而簽名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就說法輪功學員的長達十六年堅持不懈的反迫害,已經被全世界越來越多國家的百姓和政府所接受和動容。目前僅亞洲地區就有超過七十七萬民眾簽名支持法辦江澤民,各國政要紛紛站出明確支持法輪功學員起訴和法辦前中共黨魁江澤民。這些事情,相信習近平都會看在眼裡。同時不說習近平會不會保江澤民,就說習近平上台這年以反腐為名拿下的官員: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東生和其他落馬高官都是在江澤民時期緊隨其後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這種形式下去,你們還會認為江澤民會不被清算嗎?請靜下心來想一想你們未來何去何從吧?江澤民不會保你們,習近平又憑什麼保你們?

不要因為自己今天的惡行影響了你們的子女、親人

善惡有報是天理,僅舉一例。遼寧省凌源勞改分局中心小學副校長張智學(女),在2002年分局晚會上編排一個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她是主角之一。在分局辦「洗腦班」期間,他特別賣力氣,還經常向上級打法輪功學員的小報告,完全充當了江氏的打手。不巧的是,她上小學二年級的女兒,在去鴻凌熱電廠玩時,不慎溺水死亡。

參與迫害佟麗艷的警察們,法輪功學員不會傷害你們和你們的親人,但不是說你們可以就此任意行惡,就算你們不肯接聽電話,也不是就拿你們沒有辦法了。既然你們堅持助紂為虐,那你們就不要怪有人收集你們家人——父母、子女和親人的具體信息,法輪功學員會打電話或寄信給他們,詢問一下他們是否知道她們的警察親人在做什麼?問一問,如果把他們換在佟麗艷丈夫、兒子或父母家人的位置上,親眼看到自己的親人僅僅因為修鍊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卻被政府定成了邪教徒,親人又僅僅因為依據國家憲法賦予的權利來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卻要被抓捕和折磨,他們是什麼感受?也問一問他們,當他們知道自己的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公理正義的親人事實上是助紂為虐殘殺善良婦孺的幫凶劊子手時,他們還會怎樣看待你們?

如果你還執迷不悟,甚至騷擾和威脅佟麗艷的其他親人,我們還是有辦法曝光你們!我們會給你們親人的親人,朋友的親人,親人的朋友,朋友的朋友打電話或郵寄信件,讓你們身邊越來越多的人認清你們的實際嘴臉……,何去何從,是你們自己的選擇!

最後正告也敬告你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選擇一個怎樣的未來,決定權在你們手裡。

海外法輪功學員,安永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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