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清洗再賣 屏縣府:罰到業者破產

【新唐人2015年11月13日訊】據大紀元電子報11月13日的報導,南部又爆不肖業者販售過期食品事件,屏東地檢署查獲萬丹鄉的畜牧業者吳美孃涉嫌從大賣場回收要餵豬的過期生鮮,在重新清洗、分裝後,轉販賣給高屏地區13家早餐店、自助餐及便當店。屏東縣府發言人黃建嘉12日表示,不肖業者惡行重大,將罰到她破產。

黃建嘉表示,業者吳美孃持有畜牧執照,依規定可回收廚餘,但是嫌犯在回收過期食品後,竟將已置入廚餘回收桶報廢食物,未依合約作為廚餘供做豬隻飼料,回收擅自清洗、挑選再販賣高屏地區13家早餐店、自助餐及便當店,嫌犯供稱,販售價格有些近市價,有些則低於市價。

屏縣府表示,吳嫌從何時開始犯行,目前還在偵訊中,究竟有幾家大賣場與之簽約,也尚待調查,目前已知有高雄好市多賣場。有大賣場向檢警供稱,過期食品都會淋上雞汁,以防止回收販賣,不知吳嫌用何方法清潔、除臭,檢方還要深入追查。

對於高屏區大賣場廚餘去向,檢方將擴大從總公司追查,了解廚餘再轉售是否非個案違法行為。黃建嘉說,待偵辦告一段落,評估不法獲利向其求償,「處罰一定不手軟,將罰到業者破產」。

檢警及衛生單位在吳嫌畜牧場冰庫查獲水產、肉品、水果等,品項計104件,現場封存141.7公斤。全案同步搜索幫助吳嫌販售產品的郭姓販售商,以及屏東縣下游9家業者,共封存涉違規32項產品,計96.4公斤。

衛福部食藥署配合屏檢等9個單位至高雄好市多、食品公司等相關餐飲店進行搜索,查獲吳姓涉嫌人兒子沈姓兄弟回收載運好市多過期生鮮食品,清洗後再販售給其他餐飲業者。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將清查業者是否知情,再予以開罰。

高市衛生局表示,此案為民眾檢舉,逾有效日期等產品如供食用,涉及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6萬~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得諭令歇業,且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若因此導致危害人體健康,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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