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貪官算不算「敝屣」?

2013年8月,袁菱在網路上被人實名舉報,雖然舉報內容不屬實,但她已成驚弓之鳥。這時,她不僅沒有幡然悔悟,反而利用手中權力,與老闆訂立攻守同盟,企圖對抗組織調查。她把老闆一個個叫過來「模擬談話」,自以為「準備充分」,一切盡在掌控中。不料,事到臨頭,老闆們棄她如敝屣。

以上文字摘自9月1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3版頭條報道,原文的主標題為「她卸掉了自己遵規守紀的『剎車裝置』」,副標題是:「四川省蓬安縣委原書記袁菱違紀違法案剖析」。因為該文是「剖析」,因而採用「敘述+點評」的方式行文。開頭中的這段文字就是該文第三部分《哪裡有工程,人就往哪裡湊》中「點評」的第二段。

記者的這段點評,其實主要還是敘述,補充了敘述部分中一些生動的細節,但老闆們「棄她如敝屣」,則是記者的評論。應該說記者的這段文字總體上很傳神,但「棄她如敝屣」用在這裡在傳神之外還可以斟酌一下。

我們知道,「敝屣」也就是「破舊鞋子」的文雅點的說法,也就是沒啥用的東西。袁菱和老闆們訂立攻守同盟、模擬「組織談話」,等於告訴老闆們自己大勢已去。對老闆們來講,袁書記既然已沒有「使用價值」,他們自然會像扔掉一雙「破鞋」一樣棄她而去。

然而,民間對「破鞋」還有一個解釋,就是指不守婦道、男女關係放縱的女人。從本文所附的圖片看,袁菱雖說也有點姿色,但文中並沒有任何有關此人男女關係的報道。相反,還有她一家三口曾經其樂融融的敘述,以及她看到丈夫為自己做出的犧牲想利用權力給丈夫補償的內容。至少從報道中沒有看到袁菱利用權力謀取婚外性福的內容,她的愛好就是利用權力斂財,在副縣長、縣長和縣委書記的位置上,貪污受賄了4000多萬,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如今官員利用權力索取性賄賂早已不是新聞,副國級的令計劃以降,省、市、縣、鄉、村,各級幹部中都不乏好色之徒。不僅男貪官有此嗜好,女貪官中也有以權謀色者。比如十年前落馬的深圳某公安分局的女局長安惠君,經常帶年輕帥氣的男警員「出差」,局裡顏值高點的男警被她玩了個遍。還有去年落馬的山西高平的女市長楊曉波,「上下通吃」,和上上下下多名男官員長期保持情人關係。這樣的女人也就是老百姓所謂的「破鞋」了,當然是「官場破鞋」。

袁菱儘管貪賄4000多萬,但沒有賣身換錢,而是以權謀財。她也沒有像安惠君、楊曉波那樣追求婚外性福,因此,她雖是貪官,卻不是「破鞋」。既然人家不是「破鞋」,那還是別用和「破鞋」同義的「敝屣」來形容她為好,以免歧義,也免得讓人產生不必要的聯想。(文/江錫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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