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留施暴案 律師估兩女刑期約20年

【新唐人2015年09月11日訊】南加州羅蘭崗小留學生虐待同學案9月9日洛杉磯高等法院波莫納(Pomona)分院開庭。

三名超過18歲的被告涉嫌於今年3月對兩名同學施暴,起因是男女朋友爭風吃醋,被地檢署以綁架、折磨、毆打等罪名起訴。其中「折磨」這項指控最為嚴重,如果進入審判程序並因此定罪,可獲無期徒刑。

辯方希望通過達成認罪協議,說服檢方放棄「折磨」指控。

翟雲瑤的律師伊萬•弗裡德(Evan Freed)準備了翟的道歉信,並說翟很害羞,不是大姐大,在監獄裡也還在學聖經。

楊玉菡的律師雷福德•方頓(Rayford Fountain)估計,兩位女生的刑期可能接近20年。張鑫磊因涉案較輕可能刑期會短些。

他們希望檢方考慮到三人年輕又無前科,能得到還算公正的判決。

局外人劉龍珠律師則說,中國留學生給美國人留下非常張狂的負面印象,檢方很可能會從嚴處理。另外,洛縣有一千多位檢察官,競爭激烈,這樣證據充足的的大案如果沒能成功,對未來事業發展都會有影響,所以檢察官不大會輕易放棄指控。

新唐人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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