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補助驅趕租戶 紐約立法限制房東

【新唐人2015年09月04日訊】希望租戶搬走的租金管制房房東,現在面臨新的限制。紐約市長白思豪週四簽署法案,禁止在住戶不情願的情況下,在6個月內再次提供補助要求租戶搬走。

新法案還要求房東必須提醒租戶,他們可以拒絕搬走或諮詢律師。

法案將在3個月內生效。

紐約市總共有130萬個租金管制公寓。

白思豪強調,新法案旨在杜絕房東通過租戶搬遷抬高租金的行為。

但一些房地產專家表示,過度限制會遏制房東與租戶之間的溝通。

房地產業希望房東提供搬遷補助,而這種補助往往在5位數以上。

根據紐約州法律,空置的租金管制房可以被重新裝修後解除管制,再以三價以上的租金出租。

這意味著在曼哈頓一個兩居室公寓的月租金可以從1,700美元漲至5,200美元。

紐約市自1994年以來,約有26萬6千間公寓被解除租金管制。

自2011年以來,向城市房屋法庭投訴被房東騷擾的投訴幾乎翻了一番。

但現行法律對此予以禁止,去年的法案將罰金倍增至最高1萬美元。

新唐人記者尚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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