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鄧崎琳「落馬」,只是先走一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鄧崎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鄧崎琳落馬」,只是先走一步武漢鋼鐵(集團)公司作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53家副部級央企之一,董事長、黨委書記鄧崎琳理所當然享受副部級待遇。而據筆者的不完全統計,這是「十八大」以來被查處的第125名省、部、軍級及以上高官(不含在28日下午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被撤銷委員資格的廣州軍區副政委,廣州軍區空軍政委王玉發),也是今年以來被查處的第26隻「地方虎」。

應該說,鄧崎琳被查當屬情理之中的事。一方面,大環境造就了央企高管的腐敗程度絕不亞於黨、政、軍界。筆者在《國企領導為何更容易腐敗?》一文中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央企、國企的腐敗程度,較黨政機關和軍隊更為嚴重,其主要理由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亦官亦商」、「官商同體」體制令腐敗分子如魚得水;二是國企的腐敗資源較黨政機關更為豐富,因為國企的投資項目多,甚至每一筆大額交易都能成為腐敗的載體。

另一方面,中央巡視組對武鋼的巡視措辭十分嚴厲,沒少涉及剛剛去職的武鋼「當家人」鄧崎琳。6月12日,2015年中央巡視組在反饋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時稱:武鋼集團個別領導幹部搞團團伙伙,部分幹部「帶病提拔」,影響惡劣;有的領導幹部以「鋼」謀私,大肆斂財,違規插手武鋼工程項目,有的領導人員親屬圍繞武鋼經商辦企業。有的領導幹部違規決策,管理混亂,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採購環節制度缺失、管理混亂,存在利益輸送、蠶食企業的腐敗問題;重大項目違規決策,一些項目沒有經過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即組織實施;部分工程項目招標不規範,存在暗箱操作、內定投標單位等問題。

很明顯,以上多條內容均涉及到武鋼領導班子成員,而鄧崎琳作為「班長」,即使自己十分清白,那也難逃「第一責任」。此前6月2日上午,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宣布64歲的鄧崎琳被免去武鋼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鄧崎琳作為副部級幹部,依慣例應於63歲退休,此時雖屬「超齡退休」,但因與巡視組反饋時間僅相距10天,還是留下了豐富的想像空間。

筆者同時發現,在「十八大」之後被查處的第125名省、部、軍級及以上高官中,已有7名央企副部級高管被查。除鄧崎琳外,還有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帥廷;中國鋁業公司總經理孫兆學;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徐建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廖永遠;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天普。此外,擔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僅5個月便「落馬」的蔣潔敏,估計所涉違法事實絕大多數甚至全部是在中石油任職期間所為,他在升任國資委主任之前,擔任中國石油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

從被查副部級央企高管的時間序列看,截至去年年底,「十八大」之後兩年多時間裡查處的企業「老虎」僅有宋林、王帥廷、孫兆學3人,而今年前8個月,就已有徐建一、廖永遠、王天普及鄧崎琳4人「落馬」,中央查處央企腐敗的力度是明顯加大。

從中央紀委對央企的巡視數量快速增多看,今年也是將巡視央企放在重要位置。截至去年年底,「十八大」之後兩年多時間裡,中央巡視組一共巡視了12家央企,其中8家是2014年下半年的第三輪專項巡視的對象。而今年第一輪巡視的26家單位全部為央企,第二輪巡視的26家單位中又有17家央企在列。按照中紀委的權威說法,就是「今年完成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

筆者感覺到,中紀委對央企的巡視可以用「來勢洶洶」來形容,而且在反饋時使用的措辭也是越來越嚴厲。比如「綱紀不張」、「靠山吃山」、「損公肥私」、「利益輸送黑洞」、「吃裡扒外」、「權力尋租」、「謀取黑金」、「充當掮客」、「利用『人脈資源』聚斂錢財」、「搞權錢、權色交易」等等。

鄧崎琳作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又要害全國人大常委會「走程序」了。而以筆者對中國反腐工作的長期觀察,預計今年剩下的四個月時間裡,將有更多的央企、國企高管失去人身自由。而鄧崎琳此次「落馬」,只是較他的同仁們先走了一步而已。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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