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新西蘭貪心挖蛤蜊 被罰8000元

【新唐人2015年08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4名中國人在新西蘭挖蛤蜊,貪心的只顧挖而忘記了新西蘭的法律,因為被沒收兩輛汽車,並被罰款8000新西蘭元(5350美元)。

8月20日,新西蘭基督城(Christchurch)地方法院宣判:24歲的毛寶義(Baoyi Mao,音譯)、53歲的毛學金(Xuejin Mao,音譯)、22歲的毛文彩(Wencoi Mao,音譯)和46歲的魯喜霍(Xihuo Lu,音譯),於今年4月20日,在3個小時內,一共挖了10548枚鳥蛤,被罰款每人2000新西蘭元,總計8000新西蘭元,另外沒收他們挖鳥蛤時駕駛的兩輛汽車:一輛2006年的豐田Hi Ace和一輛2007年豐田Landcruiser。

新西蘭初級產業部(MPI: Ministry for Primary Industries)表示,這些貝類對基督城北部Ashley河入海口意義重大,不僅維護著當地生物種群,還是當地微循環環境的重要成員,其可以幫助淨化水質等。

這4名華人挖走萬餘枚鳥蛤的案件,是當地捕撈數量最多的一起案件,也是新西蘭近年來最嚴重的案件之一。MPI查獲這一案件後,已經將查獲鳥蛤重新放歸其自然棲息地。

為保護環境,新西蘭對各種海產的捕撈有明確規定,在基督城地區,鳥蛤每人每天限制捕撈150枚。新西蘭對居民捕撈海產有明確規定:只有親自捕撈的海產才可以食用,不允許私自交易捕撈的海產品,各種海產品每日捕撈量不得超過限量,尺寸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例如,黑金鮑在大多數地區的捕撈限量為10枚,尺寸必須為直徑超過125毫米;龍蝦每條船不得捕撈超過6隻,且禁止捕撈尾部捲起的雌性龍蝦,因為這些龍蝦為即將產卵的母龍蝦,同時龍蝦尾部長度必須滿足各地區的限定,此外捕撈龍蝦的籠子,必須符合大小、開口、形狀的限制,且不得放入水中超過24小時,以免章魚潛入殺死龍蝦。

然而規定嚴格,但當地華人屢屢觸法。今年5月,奧克蘭一家法院判處一名中國女子1500新西蘭元(1000美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捕撈海產的奧迪Q7越野車。她被查獲在同一天捕獲了1162枚鳥蛤、183枚海螺、960隻生蠔,當地的捕撈限制為每人每天50枚鳥蛤和50枚其它貝類海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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