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習近平主席指示中紀委
調查公安部違紀違法
山東萊州張玉璽長兄尊重人權是和諧和平的保障(61)
公安部是頂高執法機關,本應依法擺正當頂炮,與控告人合力扑滅違法,可是其半世紀,由偏信走向依附地方黨政意見加害控告人。實施只許官員違法,不許百姓控告,對此只說一點點如下:
一、74年12月9日公安部根據省裡報告,沒證據宣佈對我和王秀英審查,此後又根據省裡報告不審查證據,批准對上訪和自殺一家六人處罰。由此引發強勞、少管、判刑、暴力破壞婚姻家庭,殘害胎兒嬰兒,均如其有因果關係。
二、74年公安部對我和王秀英宣佈審查,只說根據省裡報告一句話。77年法院以纏訴、翻案、擾亂社會秩序判刑。86年前公安部於震處長對刑事,讓357領導電話聯繫交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刑庭領導接談,並接受兩份材料,其中一份是暴力破壞婚姻家庭,殘害胎兒嬰兒,此後於震處長不讓去最高法院,說我母親的問題解決了,我的刑事也解決了。86年周山處長代表公安部向我三兄弟道歉,重點是公安部批准處罰有錯誤。根據以上表面事實,推定公安部因偏信造成錯處。
三、2005年公安部又說是偷盜強姦抓的,暴露了三十多年不能說的加害真相。對此質詢偷盜沒失主,強姦沒受害人控告,為麼先抓我後刑訊逼供?王秀英與剛出生的嬰兒 ,偷了誰強姦了誰被多次拘禁?為此回覆,公安部只追查上訪和自殺的責任,不追查上訪和自殺的原因,沒證據先抓人,不審查證據批准處罰的已知事實,推定關係網加害,捂起半世紀控告就是證據。
張玉樹
山東省萊州市平裡店鎮石柱欄村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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