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07日訊】8月4日,泰國最高法院裁定,法輪功學員申請註冊「法輪大法學會」受法律及《憲法》保障。這一裁定結束了泰國法輪功學員與地方法院和內政部長達10年的法律訴訟。
泰國高院的裁定,也同時撤銷了泰國地方法院和內政部在2005年,以影響泰中關係等為由,做出的否決法輪功學員申請註冊「法輪大法學會」的決定。
北美新浪網也罕見的轉載了這條消息。中國問題專家認為,這是發動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江澤民集團,在中國失勢以及中國局勢將會發生變化的一個重要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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