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國造關鍵部件 美起重公司賠大了

【新唐人2015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美國電)因為使用中國製的起重機軸承,美國紐約一家起重公司的老闆被陪審團裁罰4,800萬美元,8月3日再被裁定要追加4,800萬美元的懲罰性罰款,賠款金額累計達到9,600萬美元。

2008年5月30日,在曼哈頓91街和1大道(地址為1大道1765號)作業的一架起重機從73公尺高處倒下,導致起重機操作員利奧(Donald C. Leo)和在街面上工作的建築工人庫塔吉(Ramadan Kurtaj)死亡,並砸壞了旁邊的1大道1749號。

事故發生後,紐約市建築管理局在2008年6月13日吊銷了1大道1765號的施工許可。這家起重公司的老闆洛瑪(James F. Lomma)被刑事指控,案件由法官裁定,沒有陪審團。法官康維斯(Daniel P. Conviser)在2012年4月26日裁定洛瑪(James F. Lomma)無罪。

不過,洛瑪雖然成功擺脫刑事指控,卻未能從民事訴訟中脫身。兩名死亡工人的家屬對洛瑪提起民事訴訟,案件從去年9月開始審理,6人組成的陪審團在經過110天的審理後,裁定洛瑪在事故中有責任,並要求他賠償庫塔吉的家人3,200萬美元,賠償利奧的家人1,600萬美元。

最終讓洛瑪「賠大了」的原因,是來自一家中國公司的起重機軸承。軸承是一個環狀齒輪,安裝在起重機頂部,用於支撐轉動的起重機臂。洛瑪所使用的軸承是由位於大連的潤寧軸承有限公司(RTR Bearing Ltd.)提供的,該公司在2007年9月改名為大連銳特機械有限公司。原告(利奧和庫塔吉的家人)指證說,洛瑪為了省錢使用了來自中國公司的軸承,但這家中國公司提供的軸承焊接存在問題,導致了這起事故。

有證人出庭作證說,就在事故發生前6週,洛瑪收到了來自潤寧公司的另外一個軸承,但是從來沒有用,因為工程師說這個軸承有瑕疵。原告認為,洛瑪對正在使用的軸承存在瑕疵是知情的,並指出他應該在事故前將軸承取下來。原告出示了一份有力的證據,是潤寧公司管理人員發給洛瑪員工的一封電子郵件,潤寧公司方在電子郵件中表示自己不能保證軸承的安全,尤其是軸承的焊接部分:「老實說,我們對焊接沒有信心。」

而新裁定的4,800萬美元的懲罰性罰款將由洛瑪和他旗下的兩家公司共同負擔,洛瑪本人要負擔其中的2,920萬美元(逾9億台幣)。

洛瑪的律師辯護說,事故發生不是因為焊接的問題,而是操作失誤,並指利奧吊了太重的東西導致起重架倒下,律師表示將會上訴。

資料顯示,第1大道1765號為「1大道1765合夥人公司」(1765 First Associate)所有,該公司於2005年3月9日成立,總部設在長島納蘇郡。圍繞這起事故,還發生了另外數起官司,包括事故死者家屬對紐約市政府提起的訴訟,以及旁邊的1大道1749號業主向「1大道1765合夥人公司」索賠1億美元,因為起重架倒下時砸到了1749號。

資料顯示,「1大道1765合夥人公司」可能是中資背景,在數份融資證明和納稅證明中,出現了華人的名字。截至發稿時,記者無法聯繫到該公司對案件進行評論。

文章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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