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律師:江罪責巨大 應繩之以法

【新唐人2015年06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周荔敏報導)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表示,「對法輪功的打壓是如此徹底,如此系統,如此普遍,迫害法輪功中幾乎違反了所有的人權標準。」

麥塔斯表示, 對法輪功系統的大規模的極其殘酷的迫害違反了所有人權準則。法輪功學員可以以酷刑、任意殺人、任意監禁等很多理由對江澤民提出控告。

麥塔斯表示,「反酷刑公約嚴禁酷刑。 可以以酷刑罪控​​​​告【江澤民】。 可以以任意殺人, 任意監禁等罪名控告。」

麥塔斯和加拿大議員們都表示江澤民對法輪功犯的罪深重如山,無可辯駁, 必定被繩之以法。

麥塔斯表示:「證據是如此令人信服, 他的罪責如此之大,他應該被繩之以法,控告。」

加拿大國會議員Wladyslaw Lizon表示:「我堅信, 每一個參與迫害的人都將被繩之以法。」

已有近四千名大陸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Lizon表示這是巨大的力量。

Lizon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力量,哪怕需要一個啟動時間,它會獲得新的動力,這是一個巨大的力量, 它將促成巨大的變化。」

加拿大國會議員Judy Sgro表示: 「越多的人提出控告,世界各地支持法輪功的聲音越多, 到一定時候,指揮迫害的元兇必將為他對無辜人民犯的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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