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法庭最後陳述流出 用4字「兩原因」卸責

【新唐人2015年0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李慧心報導)中共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案,在5月22日秘密審理。中共官方曝光了周永康在庭審的最後陳述。他在陳述中聲稱,受賄者是衝著他的「權力」而來,他自己因為「私情」而「違法違紀」。事實上,對周永康的犯罪事實,海外媒體早有超越官方的報導內容。觀察人士認為,周永康罪行除了官方公布的,他迫害法輪功,參與活摘器官怎麼能是「權力」、「私情」這4個字所能推卸的。

中共新華網6月11日將近晚上7點突然宣布了周永康一審被判無期的消息。官方報導,周永康表示不上訴。周永康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也被曝光。

據報導,周永康表示,「接受檢方指控」,表示「認罪悔罪」,他聲稱,「有關人員對我家人的賄賂,實際上是衝著我的權力來的,我應負主要責任;自己不斷為私情而違法違紀,違法犯罪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

從周永康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周永康認為,接受賄賂的是他的家人,並不是他,他的犯罪事實是「客觀存在」,並非「主動受賄」。他本人因為有「權力」和有「私情」,所以才犯罪。

究竟事實真相是否如周永康所說呢?

周永康家族資產被傳至少900億

周永康家族貪腐驚人,早已舉國皆知,不過始終沒有一個官方版的數字可參考。此前有海外媒體報導周氏家族資產至少900億元人民幣,而周永康長子周濱則是周家「富可敵國」的掌控人。

媒體公認,周永康父子二人起家與家族財富的第一塊基石均為「石油」。周永康浸淫石油領域30多年,於1998年正式離開,長子周濱隨其後在石油系承接了這巨大的父蔭。

中國的石油能源市場,長期受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桶油」壟斷,在這三桶油中,已知中石油是周家最大提款機,中石油原董事長蔣潔敏,是周永康父子在石油這條金脈的大管家。

不過,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中,僅稱周永康「受賄共計摺合人民幣1.29772113億元」,以及「周永康濫用職權,要求蔣潔敏、李春城為周濱、周鋒、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使上述人員非法獲利21.36億餘元,造成經濟損失14.86億餘元」。

周永康的核心罪行在掩蓋

周永康的核心罪行是什麼?

海外媒體早有報導,作為中國的「維穩沙皇」和「政法王」,周永康主導下的「維穩壓倒一切」,使司法機關承擔了其不應也無力承擔的非司法活動,其結果是扭曲了制定法的既定規則,把中國變成了古拉格集中營,遍地訪民,遍地精神病院、遍地上訪學習班和訓誡中心。

《新唐人》和《大紀元》早有詳盡報導,周永康直接指揮迫害法輪功、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重大罪行,中共一直掩蓋不提。

2015年周永康公審前夕,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受命於兩會閉幕後,自曝中國移植「死囚器官」的來源:

黃潔夫說:「太清楚了,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們的政法委書記,原來的政治局常委,那『死囚器官』的來源在哪裡,這不是很清楚了嗎?」

這也是中共首度指證,周永康涉及器官移植黑幕的核心罪行。而三年前,時任中共政局常委李長春在與追查國際調查員對話中,早就承認:「周永康具體管這個事」。

綜上所述,觀察人士認為,周永康當庭為自己所犯罪行辯護,并把責任推到受賄者上,而自己只是因為有私情,所以犯罪。但是,周永康破壞法制,迫害法輪功,活摘器官,怎能一句私情就能輕輕放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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