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電單車上加州高速路屬違法

【新唐人2015年04月17日訊】今年三月中旬,一對來自中國上海,想用一年時間騎雙人自行車環遊世界的年輕夫婦,在加州SR190公路上被一輛97年的黑色本田思域從後面撞上,一重傷一輕傷,至今醫療費用已經超過一百萬美元,然而肇事司機的基本車險只能負擔一至三萬美元的賠償。

當時這對夫婦還沒抵達環遊世界計劃中的第一站加州死亡谷。

加州公路巡警陶定正表示,高速公路Freeway上不能騎單車或電動車,但部分與地面十字路口相交的交通幹線Highway上,是允許人們靠最右側騎單車的。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