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EB-5投資移民審批長 風險恐大增

【新唐人2015年03月28日訊】美國國土安全部3月25日發佈一份對前移民局局長馬約卡斯(Alejandro Mayorkas)的報告, 稱他在EB-5投資項目簽證上對特殊關係戶立場偏袒,在2012年,馬約卡斯曾讓一些被國土安全部拒絕發籤證的中國EB-5投資移民申請者得到簽證。也因此,EB-5投資移民項目的審批流程引起人們關注,一起聽聽專業人士的解讀。

二十幾年來,EB-5投資移民項目成熟發展,而這幾年,尤其是申請EB-5投資移民的中國人也越來越多,在2014年還曾首次出現排期。

朱宏業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朱宏業:「光是中國地區就有八千件以上的投資移民 ,對移民局的審核量還是過重,那他們爲了國土安全的疑慮又增設了特別小組,所以整個的審查機制反而造成了投資案件的審查更冗長、更複雜。」

業內人士表示,這一等待期可能會加深一些投資移民申請者的疑惑,使申請者與項目方之間產生不信任、或是溝通障礙,造成投資移民計劃的實際進行與投資人最後身份的取得變得無法緊密連接。

朱宏業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朱宏業:「等到一年半移民審查官做出了一個最初的意見或判決,跟實際的投資計劃已經有一年半的隔閡。」

業內人士說,雖然95%的項目方都守法操作,但這麼長的空窗期也可能造成很多潛在風險。

朱宏業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朱宏業:「有一些不肖的投資開放項目方,他就是用一個假的、或是虛假不實的投資計劃來吸引所謂的投資人,投資人投了錢以後,他們就說移民局需要兩年的時間來做審核。」

業內人士認爲,這期間,項目方的項目進展與資金動作情況即無法被移民局掌控、也無法被投資人了解。

另外,對於一些政府參與的EB-5投資項目,業內人士提醒,在美國,不管是公辦的還是民間的投資事業主體,他們的本質都是一樣的,都可以宣告破產,都可以受到法律的追溯。

朱宏業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朱宏業:「反而民間純私人的募資,經營投資開發商,他們更戰戰兢兢,因爲他們整個計劃,目前移民局要求,要有60%以上的自籌款,也就是說在這個計劃中他有60%自己的錢,他更不敢把這些投資項目的經營,做一個很敷衍甚至很官僚的處理。」

移民律師提醒,在現有的投資移民審批程序下,投資者需要全面了解投資項目存在的風險,並對審批時間有心理準備。

新唐人記者尉然、鄭浩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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