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協違憲并強收巨額會費 五律師不滿退出全國律協

【新唐人2015年2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雲南省五位執業律師王龍德、毛曉敏等本周四發表特別聲明,就全國及地方律協不能履行職能,維護執業律師的合法權益,違反中國《憲法》的相關規定,劫掠了律師結社與否的自由意志,宣布退出全國律協律師還稱,律協每年向25萬律師及兩萬家律師事務所,收取約兩億五千萬元會費,但從不公開這筆資金的使用情況。

繼去年一批中國律師聯署抗議全國律師協會將出台配合政府打壓律師的《規範》,並且要求罷免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之後,本周四,雲南律師王龍德、毛曉敏、王理乾、李天翎及薛占義聯署發表特別聲明,宣布退出全國律協。聲明稱:執掌政權,手握刀把子的中國共產黨非但沒有強求其治下的全國人民都必須加入其偉大、光榮、正確的黨派,而且還不斷對混進黨內的不法分子予以清除,而各級律師協會有何德何能,強求全國律師不分良莠,都加入其違憲違例之協會呢?五位律師提出的退出各級律師協會理由:其一、各級律協均是違反《憲法》的協會,劫掠了律師的自由意志。

五律師之一的王龍德星期五接受本台採訪時稱,最近兩年,律師的合法權益屢屢受到侵害:「無論是法院,還是公安機關、檢察院,但是發生這麼多事情,我們一直在看律師協會的態度,但是他們連一句公道話,連發一句聲音都沒有。而我們每一年,一個會員就要交納一千元會費,律師事務所也要按照規模交會費,我們交錢,實際上沒有給我們辦事情。我們覺得加入這個協會,沒有實質意義」。

聲明稱,依據《憲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公民有結社的自由,也有不結社的自由。但是依據《律師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律師應當加入所在地的律師協會,」顯然違反了《憲法》之上述規定。《憲法》第五條三款稱,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因此,該《律師法》所規定強制加入各級律師協會的行為是違憲無效的。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成立於1986年7月,管轄各省市律協。律協章程第一條是:「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王律師說,事實上,律協沒有履行上述職責:「有時候他不但不給律師說話,反而在背後『玩陰的』,就是整律師。我們沒有辦法接受。說實在的你既然是一個協會,發生侵害我們律師權益的事情,你應在第一時間站出來。第二你在平時應該與公安機關、警察機關等部門,安排律師聯誼,給律師開方便門,當然不是違法的。但是你連正當的事都不做,連聲音都沒有。我們認為加入這樣一個協會,沒有任何意義」。

聲明還指出,這些年,律師合法權益遭到侵犯的事情屢屢發生,律師的執業環境日益險惡。而各級律協每年向律師及律所收取高額的會費,不交就不給年檢註冊,律師就無法執業。到2014年底,全國律師人數已超過25萬人,律師事務所數量約2萬家。按每個律師平均每年1000元會費,律師事務所每年6000元會費計算,每年所交金額為2至5億元,事務所每年交1至2億元,總計3至7億元。三十多年來,律協總收入超過70億元。但從未向律師及律所公布過財務帳目。

王律師說:「一個人會費1000元,全國有二十多萬名律師,還有律師事務所,這些錢去哪裡了,我們不知道,從來還有公布過」。

記者:律協一把手是不是你們選出來的?

回答:不是,我們從來沒有投過票,我們是被代表的。

另一位律師毛曉敏周五對記者說,強制所有律師加入律協顯然違反憲法。他說,作為一名律師:「不能老做奴隸吧,我們經常在執業中,跟香港同行、美國同行、日本同行在一起的時候,有時候讓我們非常無地自容,全世界國家對律師的要求只有一個,就是講事實、講法律。我們呢?是『講政治、顧大局』,何為政治?律師失去了自己的本分、喪失了自己最基本的操守」。

毛曉敏還說,他們已將這份公開聲明抄送:全國人大、政協、國務院、政法委及雲南省人大、政協等相關部門。

而在去年6月,一批律師在網路發起聯署簽名,抗議全國律師協會將出台配合政府打壓律師的《規範》,認為違背憲法,修改《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並加入大量侵犯律師執業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條款,(律協)淪為打壓律師正當權利的幫凶,而其會長王俊峰對此應當負有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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