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稱老虎照遭抄襲 控告年畫廠家

【新唐人2015年2月16日訊】陝西鎮坪縣農民周正龍和浙江義烏商人駱光臨糾葛一張年畫虎事件,再度升級,2月15日,周正龍通過EMS快遞向義烏警方,寄出一份針對駱光臨當年稱其是拿著駱光臨公司生產的老虎圖造假的刑事控告書,要求警方徹查「年畫虎」來源,並追究駱誹謗誣陷罪。

大陸媒體16日報導,周正龍和駱光臨的糾葛源於2008年6月底,陝西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周正龍用年畫虎拍攝虎照造假被刑事拘留,13位大小官員受到處分。

當年,駱光臨面對警方從周正龍家搜出的老虎畫稱,「陝西警方公布的從周正龍家裡搜出來的老虎牆畫,生產編號是TQ8301,是他們生產的老虎牆畫編號。

在寄往義烏警方的控告材料中,周正龍稱,實際上是駱光臨抄襲自己的虎照並炮製年畫虎,而對方的誹謗誣告,直接導致他被判刑已構成犯罪。

周正龍要求義烏警方徹查「年畫虎」的來源,並追究駱光臨誹謗誣陷自己的刑事責任。

據報導,周正龍2007年拍攝的華南虎照片被陝西省林業廳公開後遭質疑作假,2008年11月17日,周正龍因詐騙和私藏槍支彈藥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宣告緩刑3年。

2012年刑滿出獄後,周正龍仍然堅持定期上山尋找老虎的蹤跡。日前,周正龍對媒體談到當年的華南虎照片事件,他仍然堅稱:「這個事我千真萬確沒做假。」

周正龍稱,當初幾十張照片僅公布一張就被認定是作假,是一刀切。他說:自己一個農民,想保護野生華南虎是好事,也沒向任何人要一分錢,國家獎勵20000元錢,就給他定個詐騙罪,太冤枉。

周正龍介紹,當年從其家中搜出的虎年畫並不是自家所有,是被他人存心放進家裡誣陷,「如果我再跟拍到華南虎的照片,還有人說是假的,我就跟他簽個協議,我就不用拍攝的方法了,我就把虎打死了來證明,一切負法律責任由他來承擔。」

他還表示:「我一直都會在山上找,到死都不會停,我要證明我的清白。」

2月10日上午,已到達北京的周正龍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他用安裝在樹林里的動物監測相機再次拍到了老虎的左前掌以及多張留在雪地、泥土中的腳印。

周正龍說,他此次來京除了公開自己新拍到的老虎活動痕迹外,還會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刑事申訴狀。申訴狀例認為,當年指控周正龍造假翻拍年畫虎一案「是司法介入錯誤,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是錯捕錯審錯判的大冤案,應予以儘快撤銷。」

申訴狀還寫到:「請求對該案進行完全公開公平的重新審判,所有涉案證人都找來,包括打虎的專家和網民,真相只能越變越清晰,虎的真實性,經得起任何形式的科學檢驗。」

對於周正龍攜新拍到的虎照來京申訴,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聲稱,「哪怕周正龍在當地找到一萬隻老虎,也不能證明他當年的照片是真實的,他的詐騙罪就推翻不了。」

洪道德說,同樣,哪怕他找不到老虎,但是如果能夠證明他的照片是真實的,不是翻拍的,就可以推翻當年的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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