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輪功學員黃巧琴再次被非法庭審

【新唐人2015年1月26日訊】 (新唐人記者熊斌採訪報導) 上海市徐匯區法院於1月22號上午9點半,對法輪功學員黃巧琴再次非法開庭。庭審中,黃巧琴堅持無罪。上次庭審辯護人要求增加兩名人民陪審員被駁回,本次庭審辯護人提出復議,審判長宣佈擇日再審。

黃巧琴的女兒殷曉鳳表示,庭審中,黃巧琴聲音洪亮的告訴法官:「我沒有破壞法律,沒有破壞人民的利益,我沒有犯罪。」並對公訴人的發問表示:我沒有犯罪,拒絕回答。

黃巧琴的女兒殷曉鳳:「第二次開庭,從9點半開到9點50分就結束了,上次走到的程序是要求公訴人迴避,但是他們駁回了,然後公訴人讀起訴書,讀完了就問我媽媽認不認罪啊,我媽媽說她沒有破壞法律,也沒有損壞人民的利益,她沒有罪,公訴人提問態度惡劣,再次反覆的問,我媽媽堅持無罪。」

接下來,辯護人表示根據全國人大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要求法院增加兩名人民陪審員,審判長即宣佈擇日再審。

殷曉鳳:「董律師提出來上次庭審提出來,要求法院增加兩名人民陪審員,駁回嘛,我們要求提出復議,法官就說這樣的話我們這個庭就開不下去了,再次休庭,現在通知我2月2號下午14點15分再次開庭。」

據了解,黃巧琴案第一次是在2014年12月15日上午9點半在徐匯法院開庭,辯護律師董前勇提出要求合議庭以及公訴人回避都被駁回。

據《明慧網》報導,黃巧琴女士2013年11月25日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徐匯區派出所綁架,當晚被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在徐匯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從原來的130斤瘦到只剩下70斤左右。


上海法輪功學員黃巧琴。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