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未然 發生車禍後處理原則

車禍是司機們都不想碰到,可是有時又無法避免,那麼如果出車禍要怎麼處理,讓我們去瞭解一下。

臺灣僑民社區服務中心經常幫華人解決車禍後遇到的棘手問題。

臺灣僑民社區服務中心董事長 林正恩:發生車禍不要緊張,要冷靜,一旦車禍發生在路中間,照幾張相,把車停到旁邊去,不要阻礙交通,找證人。

之後車禍雙方要交換資料,包括電話號碼,駕照上的名字、地址、駕照號,車主證上的車的型號、年份、顏色、車牌,還有保險卡上的保險號碼。

如果對方跑掉,只要把車牌照下,找是否有證人,附近是否有監控攝像機。警方規定,如果車禍造成損失超過一千就要報案。

很多時候車主會選擇私下和解。需要籤和解單,不再報保險公司。

臺灣僑民社區服務中心董事長 林正恩:你自己是車主,有權決定兩個估價,決定是哪一個車行,是車主決定,車主決定後,估價出來,問對方可以接受嗎,如果對方說不行,就直接報保險,不要囉嗦。

因爲如果拖過48小時,警察就不會處理了。

一般的車禍不需要等警察來處理,不過如果有人受傷,或者撞到公共設施,就一定要報案,並且需要等候警察到現場查看。

臺灣僑民社區服務中心董事長 林正恩:如果你一旦撞倒政府規定的Stop標誌等,都不能離開,叫警察說我撞壞公共的東西,你不離開沒有關係,你離開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如果由於道路的坑洞,造成行駛的車輛損壞,在報保險公司的同時,也要去市府理賠。

臺灣僑民社區服務中心董事長 林正恩:你在三天內,需要要求市府的道路公路理賠,他們需要你們先投訴,然後索賠,等於是你沒有錯,是政府錯,你的保險公司就向政府理賠,所以不會影響你的保險。

如果發生車禍,都可以到臺灣僑民社區服務中心進行免費諮詢,如果成爲其會員,還可以獲得進一步的幫助。

新唐人記者史青多倫多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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