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億元巨貪」被判死刑 自稱「罪不至死」

【新唐人2014年12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張天宇綜合報導)前不久,大陸廣東一處級官員貪污數億元還認為自己只是「小貪」的消息被曝光後,一度引發了網民憤怒。日前,該「億元巨貪」經法庭審理後,一審被判決死刑,卻高呼自己「罪不至死」,再次引發熱議。

12月10日上午,廣州中院一審宣判,白雲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構成貪污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三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

廣州市檢察機關指控,張新華於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在擔任廣州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經理、廣州有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假借企業改制之名,通過虛設債務、低估資產、隱瞞債券等手段,以土地、房產抵債的方式,將大批國有公司的資產以虛假訴訟的方式轉移到私企並侵吞。隨後又陸續將侵吞的房產、土地低價轉讓他人,並收受多名開發商巨額賄賂。

今年8月開始,張新華貪污、受賄一案及與之關聯的數宗案件,陸續進入法庭審理階段。經調查,張新華貪污國有資產價值近2.85億多元,收受賄賂人民幣9780萬元、港幣238萬元,貪腐總計近4億元,刷新了廣州公職人員的貪腐紀錄,被坊間稱為「億元巨貪」。

面對一審判決結果,之前一直聲稱自己只是「小貪」的張新華再次聲稱,自己「罪不至死」並要求上訴,引發了網民熱議。

江西九江手機網友指出,現在貪腐案件動輒過億,處級幹部都這樣,何況級別更大的官員,張新華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有上海網友感慨:終於有槍斃的了!

天津網友稱奇:大幹部貪了那麼多也沒見死刑,小貪官反倒死刑?

廣東網友回答:這叫者殺小貪、放大貪,貪污100億者,捲款外逃數十億、上百億者,都逃脫了死刑,位低權小的處長,只能認命了。

也有網民深思:這個腐敗到底是體製造成的還是個人造成的?如果是前者,那是永遠斬不盡殺不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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